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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现有会计准则无法满足广大中小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问题,2009年7月9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一系列专门针对广大中小企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称IFRS for SMEs).文章从存货的定义、确认、计量、成本构成、信息披露等方面,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IFRS for SMEs关于存货准则进行了比较,并在比较的基础上,对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建设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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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之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余华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1,(5):33-34
为规范企业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于1999年6月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本文拟对中美两国的非货币性交易的部分内容进行比较,借以透视我国的非货币性交易准则,并就一些问题发表看法。一、关于准则范围的比较我国准则将非货币性交易定义为: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而在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发布的第29号意见书《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处理》中,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不涉及或只涉及很少货币性资产和负债的交换和非互惠转让。由此与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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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成不发生予以证实。按照或有事项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的不同影响,准则将或有事项的结果分成三类:现时义务、潜在义务和潜在资产,对于潜在资产,准则要求将其作为或有资产,不得表内确认,一般情况下也不允许在表外披露;对于潜在义务,准则要求将其作为或有负债,同样不得在表内确认。但是,根据谨慎原则,一般应在表外披露;对于现时义务,其会计处理较为复杂,如果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合理估计),应将其作为预计负债,在表内砍认并作表外披露,否则,将其作为或有负债处理。或有事项的会计处理程序如下图所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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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现有会计准则无法满足广大中小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问题,2009年7月9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一系列专门针对广大中小企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简称IFRS for SMEs)。文章从存货的定义、确认、计量、成本构成、信息披露等方面,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IFRS for SMEs关于存货准则进行了比较,并在比较的基础上,对我国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建设提出了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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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与现行存货准则(2001)和《企业会计制度》相比,《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下简称新准则)在内容上的变化不是很大,主要变化体现在不同渠道取得存货的计量等方面。除第1号准则外,涉及存货计量的准则还有第7、12、17和20号等准则。本文试分析新准则体系中有关存货会计处理的几点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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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专门规范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投资等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但存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金融资产的减值等都不在该准则的规范范围内.本文探讨各项资产减值在具体准则中的规定及其相应的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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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早颁布的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在制定时,曾参考了前已公布的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的会计准则。 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57号——关联方披露》、英国《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关联方披露》、香港特别行政区《会计实务准则第10号——联营公司的会计处理》和《会计实务准则第20号——有关连人士的披露》。日本虽然没有这方面的单独会计准则,但在1990年12月曾发布大藏省法令和1991年3月发布的日本注册会计师指南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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