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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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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ICSID仲裁中的临时措施受国内法约束,而ICSID仲裁中的临时措施不适用于国内法。国际投资仲裁实践形成了仲裁庭发布措施的若干条件。ICSID仲裁中的临时措施原则上排除国内法院的介入,在非ICSID仲裁中国内法院能否协助发布或执行临时措施取决于法院地法。东道国主权地位对国际投资仲裁临时措施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在"一带一路"背景下,关于国际投资仲裁中的临时措施我国应当采取多方面的对策。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涉外仲裁的监督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1998年的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中,我国涉外仲裁的监督机制成为学者们研究讨论的论题之一。本文针对学者们的争论焦点,提出自己的观点。笔者认为:(1)法院对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实施统一监督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也是我国仲裁监督机制的发展方向。(2)公正始终是法院对仲裁监督的第一价值取向,但追求公正不一定要实行双重监督。(3)法院对涉外仲裁应仅限于程序监督。(4)公共政策监督有其独立的特点,既非实体监督,又非程序监督。  相似文献   

3.
陈琳 《现代商贸工业》2010,22(15):295-297
公共政策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主要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有关,即当事人请求一国法院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的仲裁裁决过程中,如果一国法院认为,承认与执行该仲裁裁决有悖于执行地所在国家的公共政策,则可以此为理由拒绝承认与执行该外国仲裁裁决,起到的是"兜底防线"的角色。由于各国社会背景和文化因素等条件的影响,很难对其作出明确的定义。以Parsons & Whittemore v. RAKTA案为出发点,对公共政策的特点和发展趋势作进一步探讨。  相似文献   

4.
<正> 公共政策作为一个国际私法的概念,经常被用于拒绝有违法院地法律基本原则的外国法的适用或某些判决的执行。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公共政策与强制性规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合法性、仲裁裁决的有效性等,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国家虽然赋予当事人广泛的仲裁自治权,但法院仍然通过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对国际商事仲裁保有最终的审查控制权。  相似文献   

5.
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及执行中,法院只对程序进行审查而不审查实体已成为一项为绝大多数国家普遍接受和遵守的原则,因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法的适用问题成为国际商事仲裁的核心问题。随着技术的发展而引发的非内国化理论对仲裁地法带来了巨大的冲击,然而,无论是纽约公约还是各国仲裁法却仍会要求必须符合仲裁地法。本文试从国际商事仲裁的现状及发展,对我国仲裁法提出几条建议,以使其更能适应现代的国际商事仲裁新发展。  相似文献   

6.
张立超  冯忠明 《商》2014,(44):211-211
巢种意义上将仲裁有一定的契约的影子,因此仲裁裁决就具有契约的性质。就《纽约公约》中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撤销后,执行力的问题。产生了一定的歧义,尤其是仲裁实践中,一个仲裁裁决被裁决地国法院撤销,执行地国法院根据当地法律认为该裁决有效,仍具有可执行力。造成这样的结论是由于对《纽约公约》的解释产生了不同理解。全球化趋势下,明确统一已被撤销的仲裁裁决的执行力问题具有高度的价值。  相似文献   

7.
在国际商业交易中,商人和律师的一般意见认为,仲裁与诉讼相比有许多显著的好处.仲裁程序的花费较少,时间较短,而且没有诉讼那样讲求形式.仲裁是在不公开的条件下进行的,一般而言,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除非存在程序上的问题,通常不能向法院提出上诉.  相似文献   

8.
商事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的有效性要求仲裁协议须是书面的、独立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来确定的,法院对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宜遵循特殊程序。  相似文献   

9.
卢小平 《大经贸》2006,(1):39-41
“打官司,进法院。”人们往往这样说。仿佛,争端的解决只能沿循法院这一条途径。其实,有许多人不知道,解决经济和部分民事纠纷,还可以走仲裁这条途径。不久前,香港贸易发展局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广州合办香港仲裁服务研讨会。香港资深大律师梁定邦、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杨良宜等数位香港法律及仲裁专家讲解了香港的仲裁服务,并与出席研讨会的法律界和企业界的代表进行了讨论。专家们提醒企业界朋友,在发生对外经贸的纠纷时,从经济、方便、快捷的角度来说,选择仲裁的方式往往优于选择诉讼的方式,而香港又往往是仲裁的优选地。  相似文献   

10.
梁希玲 《商业科技》2009,(1):281-282
商事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据,仲裁协议的有效性要求仲裁协议须是书面的、独立的。对仲裁协议的效力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来确定的,法院对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宜遵循特殊程序。  相似文献   

11.
世界各国通过立法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监督。其价值内涵,一方面是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另一方面是对于当事人公正审判请求权的救济。而为了实现当事人对公正审判的要求,有必要对法院的司法审查程序加以规范,使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有法可依,避免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从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出发,探讨我国涉外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完善途径。  相似文献   

12.
垄断争议的本质是由于垄断行为引发的侵权纠纷,在一些以合同为基础的垄断争议中,存在有效的仲裁条款,因此具有提交通过仲裁解决的可能。然而,《反垄断法》的实施因其具有公共利益的属性,传统观点认为垄断争议应当属于法院专属管辖,不适合仲裁解决。为了保护私人利益和促进国际商事交往,欧盟和美国对垄断争议可仲裁态度逐渐开放。我国司法部门长期以来认为垄断纠纷涉及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不适合仲裁,但这一观点在具体个案中受到挑战。随着《反垄断民事诉讼解释(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法院对存在仲裁协议的垄断争议案件单独享有管辖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践中仲裁与诉讼的冲突问题,但仍然存在着没有准确规定仲裁的可仲裁性以及裁判形式有违法理、立案标准过低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3.
相宇 《商场现代化》2010,(11):100-100
违反当地公共政策是法院拒绝承认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但是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限制公共政策滥用是目前各国立法和实践的趋势。"国际公共政策"概念的提出为限制公共政策滥用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应明确公共政策与可仲裁性、强制性规则和国际义务的异同。我国通过立法和司法解释,在规定了公共政策例外的同时,也对于其适用进行了限制。  相似文献   

14.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仲裁的效力一般被认为是终局性的,也就是常说的一裁终局.但是,随着国际商事交易规模的日益扩大,学者们开始对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一裁终局制度提出质疑.而且在一些国际争议解决机构中也设立了二次仲裁程序.本文从对二次仲裁的研究出发,谈谈关于二次仲裁应用的一些具体构想.  相似文献   

15.
仲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裁决公正和有效的执行,近年来我国有关仲裁的论述不少,但涉及中国仲裁裁决在外国承认和执行的研究不多,本文通过对外国法院典型案例分析,揭示了我国仲裁裁决在外国执行时遇到的实际法律问题,重点分析了外国法院对《纽约公约》的解释和适用。  相似文献   

16.
罗晓 《现代商贸工业》2011,23(7):116-118
从阐述国际商事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制度价值入手,分析了调解和仲裁相结合对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优势,进而阐述了国际商事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三种主要模式,即先调解后仲裁的模式,先仲裁后调解的模式,仲裁中调解的模式。通过对上述三种模式利弊的衡量,又进一步提出了对"国际商事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模式选择及其完善"这一问题的看法。  相似文献   

17.
论国际金融仲裁的运用和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仲裁作为国际上解决民商事争议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近年来更是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金融争议采取仲裁方式解决却不多见。本文讨论了仲裁和传统的法院诉讼在解决国际金融争议上各具的利弊,着重指出仲裁在解决金融过程中所具有的优势。同时进一步认为,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金融仲裁将具有一个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相似文献   

18.
李泽文 《商》2015,(3):214
协助调解是我国法院现在正在大力推进的一种有效的纠纷解决的机制,实行协助调解是我国法院在新时期对依靠群众解决纠纷的调解传统的回归。协助调解在性质上仍是法院调解,协助调解取得成功的关键在于找到合适的协助人,以此来促成纠纷的有效解决,并顺利达成共识。实践中,行政机关常常协助法院参与调解,这样做存在什么问题,又如何加以解决,本文将重点讨论。  相似文献   

19.
文章通过阐述国际投资争端中心(ICSID)仲裁申请、仲裁庭的组成与仲裁员的委任、管辖权、准据法、仲裁裁决及其执行效力等基本内容,来对ICSID仲裁制度进行潜在价值分析。然后,进一步分析ICSID仲裁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为使它更好地适应当今国际投资环境,提出制度上的改善方向。  相似文献   

20.
<正> 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方式很多,包括诉讼、仲裁、调解和协商等,其中仲裁这种“准司法”形式的方式以其独有的特点和优点——以当事人自主自愿为基础,保密性好,一般为终局裁决,执行比较有保障,而且往往费用低、处理及时,不大损伤当事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等——越来越受到国际商界和法学界的重视。 对于国际商事仲裁,当代各国立法的趋势是尽量保证当事人的自主性,把法院的干预和审查限制在很低的限度。因此,国际商事仲裁庭(员)对当事人之间的商事纠纷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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