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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范县审计局对某乡镇决算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该村村级经费时发现该乡镇挪用村级经费列支专干工资14.4万元(2012年第四季度和2013年全年)。并且同一个村:2012年第四季度专干的工资是300元/月,2013年全年为200元/月;2012年第四季度全乡只有一个村的专干工资是160元/月,其余均为300元/月,而2013年全年的专干工资的发放分三个标准:200元/月、150元/月和100元/月。审计人员对此产生了疑问,带着对专干工资的疑问对乡计生站账簿进行审计,在翻看明细账簿时发现二级科目中列支专干工资4.52万元,经查阅凭证,此专干工资的发放是2013年3至9月全乡的专干工资,发放标准为:150元/月、100元/月和80元/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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