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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振豪 《金融经济(湖南)》2007,(19)
业内人士在研究反垄断法时,把金融保险、邮电通讯、交通运输、电力及设备制造、生物制药及石油化工等行业归于垄断行业。当反垄断法经人大会议通过之后,打破垄断便成了保护市场竞争、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垄断一经打破,对于金融业将会产生何种影响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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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振豪 《金融经济(湖南)》2007,(10):11-12
首先,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是以国有金融机构为主导、其他大、中、小股份制金融机构并存的商业金融体系,而这种以国有金融机构为主导的金融市场结构,并不是在市场竞争中通过优胜劣汰建立起来的金融市场结构,而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政府垄断格局在市场经济时代的延续,这使它纵然汇入了市场经济的大海之中,但仍然依赖其政府的力量低成本地垄断市场份额,因袭着计划经济曾经赋予它们的诸种优越,所以当反垄断法问世以后,它的垄断市场份额和由此带来的某些优越肯定要渐次打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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