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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陆县金融机构的税收现状平陆县金融机构现存仅有三个,分别为中国人民银行运城支行平陆支库、中国农业银行平陆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平陆支行。原建设银行平陆支行、工商银行平陆支行分别于1998年和2000年撤销。它们缴纳的地税收入有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汇总缴纳的营业税所产生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价格调控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平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下属的18个乡镇信用社,它们除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外,营业税也归地税管理。1.银行金融机构的缴税情况。从表1中分析发现三个问题:(1)工行撤销后,减少税收占当年总收入30%。(2)农行、农发行缴纳税收仍呈现递减态势,每年平均递减达10%以上(农行、农发行1998年共缴税96802+84155=180957元,按每年10%递减计算,2001年为131917元,2001年实际缴税为130167元)。(3)总收入逐年下降,从1998年的271424元下降到2001年的130167元,减幅达50%多。2.非银行金融机构(信用社)的纳税情况。由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只对县城、县属镇所占土地房屋征税,农村信用社则不征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并且此税种所占比例很小,我们只就各信用社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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