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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管理加强顶层设计、部省合作、部门协作,加快新制度供给,构建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通过“1+8”保发展、重激励保耕地、多措施保民生等方面管理改革,扎实推进“双保工程”;通过找矿行动稳定资源供给、地勘改革激发找矿活力、市场建设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制度创新,持续推进找矿突破,稳定矿政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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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城市经营理念的“空心村”改造模式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解决资金短缺这一"空心村"改造过程中的难题,从分析现行"空心村"改造模式的弊端入手,借鉴城市经营理念,提出村庄经营的概念、内涵,并对可行性进行分析.村庄经营的内涵包括村庄经营的主体、客体、方式,即乡(镇)政府和村集体组织通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出租、作价入股,公共娱乐设施的经营权和公共设施冠名权的转让等方式筹集资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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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宅基地"三权分置"后,如何正确把握这一新概念,如何理解其内涵和具体实现形式,成为社会关注和讨论的焦点。设立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的意义为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创造条件。现行的宅基地制度以保障农民居住权利为主,宅基地主要由本集体成员取得和利用,仅限在本集体内部转让。由此形成了宅基地所有权构成主体、取得资格主体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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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通过对不同途径进行对比分析并依据不同的改革前景,将增加农民住房财产性收入的途径分为前景明朗类、政策依附类、阶段过渡类和鼓励探索类,并针对鼓励探索类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从赋予宅基地收益权能、理清宅基地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边界、推进农房确权颁证和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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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核心问题。地方政府基于税收、贡献、发展权等参与入市收益分配,使其分享的收益具有土地税和地费双重属性。不论征收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还是土地增值税,都需要核算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增值收益核算面临存量建设用地成本难以统计和折算、增量和再入市成本缺少实践和规范、出让和租赁入市收益存在弹性空间等问题,本文综合以增值额和成交价款为基数分享增值收益的优点,提出采用分段差异化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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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模式的危害:导致经济结构不合理;潜在巨大财政风险;耕地资源锐减,威胁粮食安全;房价居高不下,抑制内需增长;收入分配失调,贫富差距拉大;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成因:财政体制是土地财政形成的体制动因;政绩考核制度是土地财政形成并强化的机制动因;土地管理制度是土地财政形成的潜在诱因;过快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是土地财政形成的外部动力。破解路径:构建合理的财税制度体系;改进现有的政绩考核制度;完善征地制度,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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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现状、问题与对策建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通过分析研究我国地质资料馆藏机构隶属关系,人员、资金保障、馆藏资料,服务和集体开发等基本情况,发现地质资料馆藏机构尚存在管理体制不顺、人员少、日常经费短缺、馆藏地质资料信息资源不足,信息等服务平台建设滞后、集体开发无法满足需求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加快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地质资料服务集群化,提升服务能力,加大宣传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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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我国企业熟悉东盟市场环境,借鉴完善我国土地财税体制,对东盟与我国的土地税费政策进行了比较研究。与东盟国家相比,我国土地税费政策主要存在地方性土地收费项目繁多、土地税费收益用于民生开支不足、土地税费政策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等缺陷。因此,可以借鉴东盟国家土地税费征收经验,通过正税清费,提高土地税费的市场调控能力,改革财税体制,完善土地收益分配关系,以及加强土地收益使用监管等措施进一步完善我国土地税费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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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永兵刘向敏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7,(8):49-53
通过问卷调查与实地访谈对Y镇中心村宅基地供需及利用变化进行了阐述,运用需求函数对宅基地需求变化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理论分析。研究表明,宅基地指标短缺和农民建房偏好是造成宅基地超额需求的主要原因。研究结论: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中心村,依靠紧缩宅基地供应来提高居民点用地集约水平不是最优选择;宅基地供应短缺的情况下任由存量宅基地高价流转,只会增加农民住房支出,不能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对农民建房偏好有很强的影响,纠正这种偏好需要国家财政支持。最后,从放开宅基地供应限制、强化利用管控和鼓励存量盘活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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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现行宅基地用地标准在土地管理中没有发挥很好的作用,主要是由于对户的界定、宅基地范围的限定不明确,宅基地面积标准的规定缺少实施细则,而且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剥夺了农村居民选择居住面积的权利。解决这些问题,应以人为单位分配宅基地并与有偿取得相结合的方式来确定宅基地用地标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