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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审计不作为:表现、原因及责任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执行审计业务的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不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程序的现象比较常见。本文主要对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不作为的表现、原因及其如何导致利害关系人利益受损和如何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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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中小企业审计业务质量低下的重要原因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恶劣。缺少高质量审计市场需求,中小企业股东舞弊、会计核算混乱及监管不力,注册会计师执业权利的缺失等三个方面的外部环境问题制约了审计质量,也决定了虚假报告不可能在短期内彻底杜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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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分歧的解决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是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位的,执行审计业务的主体是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既不能以个人名义执业,也不能一个人完成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审计报告须经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参与审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执业人员)是多人(包括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业务助理人员等),各个执业人员对各审计事项有不同的判断,个人意见的分歧不可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起审计意见分歧的解决机制,一方面调动执业人员充分发表自己观点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综合、协调不同意见,纠正错误、避免疏忽和懈怠,以形成相对正确的集体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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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中的职业谨慎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职业谨慎的主要内容是职业怀疑态度,同时探讨了职业谨慎的界限,对注册会计师如何保持适度的谨慎提出了一些个人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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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企业会计编制假账假报表、伪造和变造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现象比较常见,需要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的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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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针对会计信息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审计报告,法律上就推定会计信息是可以信赖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有信赖该会计信息的作为义务,被审计单位有免于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会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权利。本文研究了审计报告对会计信息的证明方式、影响审计报告证明效力的因素,并提出了保障审计报告证明效力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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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督导浅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第一,督导的涵义。所谓督导,即监督和指导。监督是观察和督促,主要内容包括:对被监督者(项目组成员)的执行业务过程进行观察,检查其工作是否符合预先计划方案的要求、作出的职业判断是否正确;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是否正确解决,疑难是否已经进行了适当的咨询。监督的内容也可总结为两个方面:即知悉被监督者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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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品洪 《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10,7(3):67-72
会计界和司法界主流观点认为注册会计师不是审计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当前法律规定也是如此,但是部分学者仍持不同观点。根据"自己责任"法律原则,注册会计师应该对自己过错行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然而我国社会审计是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位的,不适用"自己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而不是注册会计师对利害关系人承担审计侵权责任,是符合我国实际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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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审计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当前审计质量不高的现状决定了审计质量监管的重要性.审计质量监管模式决定监管效果,规则导向的监管模式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摈弃规则导向而实行原则导向的监管模式有利于引导注册会计师认真遵守审计准则、提高审计质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