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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表外核算内容的增加与制度建设的盲点
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的运行.使原来独立核算的主体一县支行上移了,各县支行成为中心支行下属的营业网点,使中心支行核算内容和具体项目的归类发生了巨大变化.而服务于表内会计核算的表外科目核算的内容、种类和项目相应地得到了增加。同时,随着大额支付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的运行和版本的升级.相关的规章制度得到了建立和逐步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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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科学发展观看外汇管理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具有创新意义的目标,并且完整地讨论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五个统筹。科学发展观无疑在指导外汇管理改革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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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英国的协会货物条款(1NSTITUTECARGOC-LAUSE,以下简称ICC)还是我国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CHINAINSURANCECLAU-SE,以下简称CIC),在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所承担保险责任起讫时点上的规定基本是一致的:前者通过第8条的“运送”条款,后者则在第3条的“责任起讫”条款中,均明确规定在正常运输情况下,保险人对被保险货物负“仓至仓”责任。对“仓至仓”责任(常被叫做“仓至仓”条款)的内容人们是熟知的,对条款中两个“仓”的解释我们也很清楚:前一个“仓”指的是发货人仓库,后一个“仓”是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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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随着发展速度的不断提高,内部经营项目种类也变得越来越多,而融资也成为了提高综合实力的一个重要内容,所谓“企业融资”主要是指企业自身结合生产经营现状,以及资金状况制定可行的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为自身带来更多的经济利润,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企业在融资时仍旧面临着一些问题,比如:融资渠道单一、缺乏政府支持、自身信用低下等。所以本文针对关于企业融资创新展开深入思考,希望能够将融资应有的价值发挥出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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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质押存单的范围、期限、折扣率.一是规范作质存单的种类.为控制作质存单带来的风险,存单的种类选择上应限于未到期的定期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华侨人民币储蓄存单、定活两便储蓄存单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记名)以及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活期储蓄存折、单位存款证实书、凭证式国库券、信用卡、银行结算户存折和结算卡等情况复杂,较易产生风险和纠纷,因而不宜作为质押物.对所有权有争议、已作担保、挂失、失效或被依法止付的存单不得作为质押物.异地存单不便管理,也不得作为质押物;二是结合实际,灵活掌握存单的出质人.出质人应以借款人为主,但不应限制出质人,关键是要由贷款调查人员亲自取得出质人同意出借存单,并按<担保法>规定到期代为偿付贷款债务的合法证明;三是规范贷款的折扣率.为规避贷款风险,存单质押贷款的贷款金额应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的80%.根据<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各金融机构在办理存单质押贷款中不得收取利息保证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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