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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存安全隐患
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是专门为电动自行车的电池配置的一个充电设备,基本采用开关电源式设计.据福建省质检院专家介绍,目前市面上电动自行车电池主要分为密封铅酸蓄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离子蓄电池这三类,主流产品大部分使用的是密封铅酸蓄电池.与其他家用充电器相比,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具有体积大、发热量大等特点,使用过程中容易损坏,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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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景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4,(8):34-36
正近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了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免检、机动车异地检验、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等一系列检验制度改革新措施(以下简称车检新政),将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机动车检验既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又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据了解,我国汽车从2004年的2421万辆已增加到去年年底的1.37亿辆,十年间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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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景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4,(5):34-35
正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修订历时三年多,确立了保护优先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管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等制度,建立了黑名单、按日计罚等罚则。在经济发展与自然资源冲突日益激化的今天,环境问题已经是成为摆在人们面前异常严峻的窘境。虽然新《环保法》的出台彰显了我国对环境保护与整治的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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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景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6,(9):38-39
今年以来,明溪县市场监管局以服务经济发展为主线,以强化市场监管为抓手,当好政府的助手、企业的靠山、群众的参谋,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在服务升级、管理创新、体制转型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此,本刊记者专访了该局局长黄云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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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价值是作为人力资本载体的人所具有的潜在的创造性劳动能力,这种能力的外在表现就是人在劳动中新创造的价值。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成为企业的重要资本,对人力资本的价值进行计量和披露成为众多信息使用者关心的问题。然而,人力资本不同于物质资本,其价值计量的复杂程度和难度远远高于物质资本,国内外对此研究了几十年,至今仍没有形成一种公认的计量方法。本文试图提出人力资本价值计量体系的新思路,与同仁们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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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景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5,(1):30-31
自2012年6月国务院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来,从国务院到省政府都陆续出台了多项相关政策。2014年7月,国务院又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意见》从8个方面提出30条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具体措施,其中明确指出,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通过市场竞争更好地引导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运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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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景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3,(11):50-50
松溪县地处闽北边陲,自然生态资源丰富,素有“松萌百里贯松城”之称,是福建省重点林业县、生态农业试点县、商品粮基地县。近年来,松溪县发挥该县特有的地域资源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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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景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6,(7):30-31
记者:周局长,请您简要介绍下,沙县市场监管局是如何做好整合工作,推进执法队伍建设的?周局长:我局成立以来,围绕省、市、县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一手抓职能梳理和机构组建,一手抓人员和财物整合,优化配置强队伍,创新机制建制度,加强融合重培训,为市场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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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景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6,(8)
2015年7月,福建省质监局刘清斌被选派到李家乡李村驻村蹲点.一年来,他与老百姓同吃同住同劳动,时刻挂念老百姓衣食住行……如今,刘清斌早已成为村民心中的自家人.提到驻村期间做的事情,刘清斌显得很是谦虚.听到旁人称赞他,他忙说,我真的没做什么,没做什么!他说,这些只不过是履行了应尽的那份职责而已,不值一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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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景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16,(1):39-41
自2004年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正式开始实施汽车召回制度以来,迄今已有十几个年头。在此期间,政府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汽车召回数量和次数屡创新高,已经连续三年突破500万辆,其配套的规章制度也在持续健全,召回体系日臻完善。
为适应汽车市场的发展现状,满足监管需要,2014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在官网上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历时一年多,2015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76号总局令,《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管理规定》予以废止。那么,该《实施办法》究竟做了哪些规定?为汽车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带来哪些影响? 相似文献
为适应汽车市场的发展现状,满足监管需要,2014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在官网上发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修改意见,历时一年多,2015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76号总局令,《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并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管理规定》予以废止。那么,该《实施办法》究竟做了哪些规定?为汽车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带来哪些影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