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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吴怀义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1,(2):42-43
《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准则》)在其补充资料里要求披露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即是要求披露的一项内容。但如何披露?《准则》及其指南却未作较多规定和注释。本文仅从债务方面的角度对其作一点粗浅的探讨。 一、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的性质 债务,即负债,是因以往的事项而发生的现有义务。这种义务的结算将会引起含有经济利益变化和企业资源的外流。其义务的结算方式可以用货币、物品、提供劳务、投资、再负债等债权人能够接受的形式来实现。不论哪种形式,均以债权人能够接受为实现前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