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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表作为福建省漳州市具有竞争优势的传统产业,经多年培育和发展,现已成为该市颇具发展规模和发展潜能的支柱产业,在全国乃至全球同行业中占有一席之地.目前,漳州市石英钟产量占全国、全球同类产品60%、30%;石英钟机芯产量占全国50%、全球25%;手表产量占全国10%、全球3%.产品90%以上外销,出口区域覆盖165个国家和地区.今年来,漳州市质监局深入走访市钟表产业发展促进办公室、行业协会和相关钟表企业,掌握了漳州钟表产业发展现状和质量状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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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作为一种较严厉的制裁措施,其自由裁量权若被滥用,将严重影响我国的法制建设。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进程中,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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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振祥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9,(12):44-45
【案情简介]2007年3月7日,某县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上级质监部门监督抽查的工作计划,对本县某钟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表公司)生产的普机型石英钟进行抽检,经检验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电压系数和平均功耗电流。经执法人员立案调查,钟表公司对检验报告无异议。该批不合格石英钟数量共2000只,已出厂销售,销售价6元/只,成本价5.50元/只,违法所得1000元,货值金额计12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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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以人为本、和谐执法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人性化执法作为一种新的执法理念,正逐步渗透到质监部门行政执法全过程,它不仅体现了执法人员和当事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也诠释了“执法就是服务”的科学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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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这也是"铁案"的基本要求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规定,处理有关质量违法案件,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准确认定违法产品数量,如果违法产品数量认定不准,则必然存在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必然导致行政处罚被撤销、所办案件成为错案的严重后果,因此,准确认定违法产品数量,对办理质量违法案件十分重要。笔者试图通过对下面一起案件的分析,以期质监同仁在办案时引起必要的重视,进一步增强办"铁案"意识,并欢迎大家对此问题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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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福建省南靖县城某超市,当地质监人员拿起一件商品,用智能手机扫描了一下条码,该商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等信息都会自动显示在手机屏幕上,此信息可作为判断该条码真假的初步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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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近日,某市质量技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工厂无证生产建筑防水卷材。该局当即派出执法人员赶往现场,查获标注某防水材料厂厂名、厂址的建筑防水卷材共250卷,且产品包装上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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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监督与选择》杂志2008年5月刊"案例探讨"栏目刊登的《销售无3C认证的电热取暖器该如何处罚》一文,介绍了家电商场购进、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热取暖器这一违规行为,并提出两种处理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应该按照《认证认可条例》第28条和第67条规定进行处罚;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25条进行处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