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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11月,连接上海和香港股票市场的“沪港通”启动,正式拉开境内依托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深化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序幕。2022年1月,中国证监会将原“沪伦通”所涉境内交易场所拓展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境外交易场所由从伦敦股票市场延伸到瑞士、德国市场。8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境内金融管理部门不断完善互联互通顶层设计、有序实施试点并审慎扩大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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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当前跨境资本流动领域的前沿研究方向,加密交易的发展对传统资本流动理论和实践都产生了巨大影响,但现有研究在法律定性、实证分析等方面皆处于相对初级阶段。论文结合理论与实践,从法律层面对数字时代兴起的这类使用加密技术等新兴手段的交易模式,以及与之对应的资本流动进行了定性。从理论角度分析了加密交易发展对传统资本流动管理的意义和潜在影响机理;全面梳理了当前关于加密交易和资本流动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探讨了下阶段加密交易对资本流动研究的挑战,并对未来研究前景进行展望。现有研究启示,境内监管部门应尽快从监管层面明确加密交易的法律定性,积极推进境内关于加密交易与资本流动管理的理论研究和规则制订,从微观领域着手构建相关数据统计和监管框架,充分发挥数字人民币国际使用的优势,主动向其他国家分享最新研究进展、输出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并基于以上优势积极参与进而主导相关国际监管标准和规则的制订,切实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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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伊世顿、司度公司操纵境内股票和期货市场案件曝光以来,境外自营机构以贸易实体之名在境内开展证券期货投资的现象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该文结合这类业务的历史发展脉络,在现有监管框架下对其进行合规探讨。研究提出,境外自营机构在华设立外商投资实体,大量开展与其登记的主营业务不符的期货投资,这种现象存在历史的复杂性、法规的局限性和执法的挑战性。该行为虽在结果层面与现行的监管思路相悖,但基于现有法规进行从严处罚又存在难度。建议优先形成处置方案,将此类开展期货投资的境外自营机构所设实体纳入金融准入监管,由相关部门牵头梳理现有法规,提供司法解释,明确业务定性,限制增量业务,妥善处置存量业务,逐步引导境外自营机构通过合法渠道入市。中长期应制订详细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监管指引,将境外自营机构在境内的准入、汇兑、交易等行为纳入全流程监管,妥善处理行业发展与金融稳定、资本流动、国家安全和贸易自由化等目标的关系,推动境内资本市场法制化对外开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