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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股权相对集中,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容易受到控股股东的影响.鉴于此,文章基于股权激励的行为引导效应和信号传递效应,以2009-2015年推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剖析了在不同性质控股股东的调节作用下,股权激励的实施对信贷契约选择的不同影响.基于倾向得分匹配法和双重差分模型的分析结果表明:第一,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激励容易诱发管理层对信贷资金(特别是长期信贷资金)的偏好,而政府干预所形成的预算软约束使银行只能通过提高利率进行自我保护.第二,非国有控股股东对股权激励效应的调节作用与其现金流权和控制权分离情况密切相关.当两权匹配时,股权激励能够缓解管理层代理问题,此时银行预期债务企业的内部治理水平提升,从而公司可获得宽松的信贷契约;而当两权分离时,股权激励容易产生合谋效应,此时银行预期债务企业的内部治理水平降低,进而提出更加严苛的信贷契约条件.文章拓展了股权激励治理效应的研究,而且对于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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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东北特钢的债券违约事件,探讨国有企业债券违约的内在逻辑、经济后果以及市场化处理机制。研究发现:政府的隐性担保使得国有企业更容易受到银行和债券市场的青睐,导致其债务成本过低、过度负债和投融资期限的错配;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刚性兑付和隐性担保逐渐被破除,东北特钢未能及时调整自身资本结构以及债务期限结构,加之产能利用不足、盈利能力落后致使债券违约;通过在重组中引入民营企业战略投资者,东北特钢的债务结构得到了优化,技术创新不断增强,盈利能力持续向好。本文研究表明,打破债券市场的刚性兑付和隐性担保,为国有企业去杠杆提供市场化的环境是解决国有企业债务违约的制度保障,而引入战略投资者进行重组则是解决债券违约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