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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一、存货定义的调整
《原准则》中,存货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或者为了出售仍然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或者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资产.〈新准则》中,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这个定义表面上看是文字上的简化,但实质上是去掉了"为了出售"四个字,强调的不再是为了出售,而是出于各种目的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这样表述更科学、更恰当、更全面,使存货涵盖的范围广泛而无遗漏. 相似文献
12.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这种减少是相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而言的.如果某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我们就说该项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这里的可收回金额是指固定资产可收回货币的最高现值.按<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解释就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其中,销售净价是指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处置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相似文献
13.
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长期参加生产经营而仍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却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渐转移到产品成本中构成了企业费用,这部分随着固定资产的损耗而逐渐转移的价值,即称为折旧。在《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出台之前,不要求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的理论一直没有改进,《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出台之后,有关固定资产折旧的理论也应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以便与制度和准则相一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