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4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31.
2019年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前置于征收申请环节,并将其效力扩张到对能否启动征收权予以约束,这一改革旨在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各项程序性和实体性的合法权益,但也意外导致土地征收向国家购买的混同和异化,原本公权性质的征收权在正式的法律制度上遂演变成“协议征收”。征收权的公权性质之混同和异化将加大征收实务中“小群体抱团”“钉子户”和地方政府“逼上梁山”等制度风险。因应解决征收权的公权性质之混同和异化所导致的制度风险,应当沿着疏解征收权的非公益性职能的思路,让公益性职能归公权、非公益性职能归市场,推动强化公益性征收的公权性质、建立国家购买集体土地制度和实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三位一体”改革。引入强制缔约制度是在新法确立的补偿安置协议前置框架下强化征收权的公权性质的可能选择,允许国家购买集体土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则是让征收权退出非公共利益领域的两项补位性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32.
一年来土地政策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2017年土地管理工作围绕党和国家工作总体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职责定位,以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适度扩大总需求、加强预期引导为取向,创新性地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 相似文献
33.
34.
国外土地发展权转让理论研究进展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运用文献检索和比较方法,回顾国外近40年来土地发展权转让领域的研究进展,探讨这一政策工具对我国土地管理的借鉴意义。结果显示,国外土地发展权转让作为一种市场性的政策工具,它在分区规划的框架内通过引入经济诱因实现对农地、环境敏感区、开敞空间、历史遗迹等特定类型土地的有效保护,一定程度上校正了分区管制的强制性和刚性。对于正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而又受到土地资源严重制约的中国来说,发展权转让这一理论和政策工具具有较大的借鉴和应用价值。不过,将这一理论和政策工具引入中国,必须从中国独特的土地物权结构出发,进行本土化的理论再创造和制度再创新,并尤其要注意借鉴以项目方式实施土地发展权转让的外域经验。 相似文献
35.
国土空间规划立法的逻辑路径与基本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研究目的: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立法的紧迫性和复杂性,在对中国现行空间性规划法律法规体系总结梳理的基础上,提出并分析新法制定的逻辑思考路径以及涉及的基本问题。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研究结果:按照"立法前需理清的相关理论问题——涉及新法自身的基本功能定位——需整合后纳入新法的现有规定"这一逻辑思考路径,可以发现新法制定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进而得出新法的初步框架。研究结论:(1)从节约立法成本和提高立法效率角度,新法的制定可以借鉴现行多数规划立法采用的以规划编制和实施程序为主线的立法框架;(2)立法质量的提高依赖于相关实体性规定的完善,包括规划权的性质界定、相关私主体空间权益的确认与保护、规划权力的合理分配等;(3)新法的制定和实施不但能为统一的空间规划提供法律依据,也会对其他相关规划立法的废、改、释提出要求,但新法的具体实现形式还有待学界继续探讨和论证。 相似文献
36.
推进现行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制度改革,是完善土地规划与计划实施机制的根本要求.运用制度经济学研究范式,阐释建设用地指标市场化流转的动因、局部探索,并分析其绩效,认为市场化流转是我国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同时,提出了相关的规范建议. 相似文献
37.
38.
39.
40.
土地出让制度改革的三个视角及其综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转型时期地方财政体制、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和财产法三个角度综合透视土地出让制度。分析表明,土地出让制度是当代中国大改革、大开放和大发展过程中实现的一项制度创新,它具有财政、调控和产权三大功能,它镶嵌于我国土地公有制框架内,渗透到当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体制之中。要辨证地认识、对待和容忍土地出让制度的一些负面问题,必须继续坚持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这一制度框架。在这一前提下,将土地出让制度置于当代中国转型发展背景中不断巩固它作为中国特色土地用益物权体系基石的地位,不断加强和完善其财政和调控功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