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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可佳 《中国保险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5):45-47
保险表见代理是指保险代理人虽不具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却具代理关系的某些表面要件,仍以保险人的名义从事各种保险活动,投保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保险表见代理所订保险合同是有效的,其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保险人承担。因此,保险人应建立严格的相关制度,杜绝表见代理的纠纷,防止不必要的损失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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