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51篇
  免费   0篇
财政金融   2篇
工业经济   1篇
计划管理   20篇
运输经济   3篇
贸易经济   1篇
农业经济   23篇
经济概况   1篇
  2022年   1篇
  2020年   1篇
  2015年   2篇
  2014年   2篇
  2013年   4篇
  2012年   1篇
  2011年   6篇
  2010年   12篇
  2009年   16篇
  2008年   1篇
  2004年   2篇
  1998年   1篇
  1995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5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了企业法人的设立须经其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其经营范围须由登记机关核定,“企业法人应当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条例》第十三条),因而一律视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为“非法”,相应地规定了如下的法律责任,“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两倍以下罚款,情节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