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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招投标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招投标市场较以前得到一定程度的规范。但是,招投标领域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形式和程序合法化的掩盖下,各种违法现象更趋复杂与隐蔽,招投标监管难度越来越大。本文针对当前招投标领域招投标管理体制和有形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改革意见。一、关于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现行的招投标行政监管权比照国务院的分工,分属于发改、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这种分散的监管体制存在一定弊端。政府相关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有时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无法从体制上保证招投标监督的公平、公正,完全靠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同时,执法主体分散,容易造成扯皮和纠纷。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体制入手,消除问题的根源。(一)改革设想。以现有的各级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基础,整合各行业招标办人员编制及职能,由编办核准机构编制,组建统一的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集中履行本级行政区域招标投标指导、协调、监督、管理职责,为本级行政区域招投标监管执法的唯一合法主体。(二)现实意义。1.有利于从体制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建立超脱于行业之上的统一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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