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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保险业作为金融业中典型的“个人信息”集中行业,在数字经济时代的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加持下,势必涉及大量的保险消费者个人信息。从监管法治的角度审视我国保险业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可以发现其存在诸多不周延之处,例如,对算法杀熟、跨境数据传输等关键问题缺少回应。因此,应借助本轮《保险法》修订等金融法治供给侧改革的关键时机,尽快建立多层次的保险业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厘清保险业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脉络,完善监管职权配置,增强各项规则的可执行性,以促进保险业依法经营与合规发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相似文献
22.
一、问题的提出2018年9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保险法司法解释(四)》)第八条规定,保险人可以向投保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从此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得到了基本的保障,但是实践中相关纠纷问题仍不能得到充分的解决。 相似文献
23.
程宗璋 《贵州财经学院学报》2002,(6):71-74
我国海外投资法律体系的建构应该在借鉴世界先进立法经验和模式的基础上,选择“基本法与单行法并行”的立法模式,确立“先单行法,后基本法”的立法道路。以海外投资法的调整对象为逻辑支点,构筑以《海外投资法》为基本法,以《海外投资监管法》、《海外投资保险法》的诸多单行法为补充,国内法与国际条约相协调,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配套的,具有系统性、动态性和国际性特点和多层次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24.
梁军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4)
本文试图就200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存在的一些问题与缺陷进行探析,从限制了保险业资金运用;遗漏了“相互保险公司”这一保险公司的重要组织形式、缩小了保险代位权的适用范围以及忽视了一些无效的保险合同制度四方面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25.
涉外商业保险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商业保险,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在涉外商业保险中,如何准确适用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26.
张智勇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9(2):99-101
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是保险合同订立过程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对保险金的给付有着重要影响,但当前我国对保险受益人立法存在不少问题,有必要加以修改。首先在受益人指定主体方面由被保险人指定受益人的。要经过投保人同意。其次在受益人指定方式上,应明确无误地指定受益人及其与保险人的社会关系。因此,现行保险法的第61条第1、2款应相应加以简化和修改。 相似文献
27.
保险代理的特点可从多角度分析讨论。在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投保人两种法律关系中 ,保险代理人有着不同的权利、义务。当前 ,我国保险代理制度的立法尚不够完善 ,须进一步修订 相似文献
28.
保险合同解释中的释义利益解释原则,又称不利解释原则,系指“在保险单被如此拟制以致可以进行两种解释的情况下,保单用语应当依照最不利于保险人的方式予以解释。”之所以要在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用语存在义的情况下,适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其理由在于:保险合同已经基本实现了格式化,格式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备制,极少反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意思,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般只能表示接受或者不接受保险人拟就的条款。再者,保险合同的格式化也实现了合同用语的专业化,保险合同所用术语非常通人所能理解,这在客观上有利于保险人的利益。为了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利益,各国在长期的保险实践中积累发展了疑义利益解释原则,以求为被保险人的或者受人提供救济。接轨国际保险立法,我国《保险法》亦规定这一解释原则。 相似文献
29.
一、问题的提出与绝大多数陆上财产保险不同,海上保险中常见定值保险,其中尤以船舶保险为甚。对于约定保险价值超过保险标的物真实价值的情况,学理上称之为超额定值保险。我国《保险法》及《海商法》均确认了定值保险合法性,但对超额定值保险的法律效力没有规制。立法空白导致学者对此问题的观点差异较大,司法实践中不同个案审判结果至今没有统一,使得这方面的纠纷和风险不可预见。 相似文献
30.
《责任保险法重述》可以说是美国保险法近年来发展的总结。《重述》以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中心展开,以亲保险人规则(Pro Insurer Rule)与亲被保险人规则(Pro Insured Rule)之间的冲突博弈为主线,在保险合同解释、不实陈述、抗辩义务、强制执行与救济等方面对规则进行了澄清。伴随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兴起,我国保险法未来发展是更偏向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商法,长期以来存在争议。由于美国对我国保险法的规则制定和保险业务实践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以《重述》作为我们观察的制度样本,不仅可以从规则内容上为我国保险法改革提供借鉴;而且还提供了以"美国"作为方法论,探讨《重述》经历项目性质变更,在后金融危机时代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与维护保险人商业经营之间所作的努力与妥协,为我们回答"商法"与"消费者法"之争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