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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效性的衡量指标为立案数或破案数占可疑交易报告数的比率。当前我国可疑交易报告制度有效性相当低,原因在于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过于刚性,以规则为本强力监管下的防御性报送行为严重,以及外部条件的缺失。为此,应逐步减少可疑交易的客观标准,强化金融机构的自主识别能力;转变监管导向,加强正向激励,减少防御性报送并加强反洗钱外部环境建设。 相似文献
72.
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是反洗钱三大核心义务之一,其目的是追踪资金来源去向,监测和打击洗钱及上游犯罪。近年来,我国根据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标准修订了相关法律,同时下发了一系列与之匹配且操作性强的反洗钱文件,但由于系统功能、人员素质等原因,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甚至违反了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相似文献
73.
本文认为从单家金融机构角度监测识别完整的洗钱活动策划实施过程是极为困难的,但可疑交易报告的监管又以单家金融机构为考评对象,可疑交易报告报送标准的主观性质、缺乏客观统一标准给监管检查评估带来困难.应着重对金融机构政策、制度、流程设置合理性、完备性进行评估.在手工监测分析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加强对国际公认切实可行的智能数据监测分析核心技术的引导与考核. 相似文献
74.
75.
为了对垃圾短信进行有效整治,国内各家运营商一直非常重视垃圾短信的监控和处理。针对垃圾短信,首先分析了其监控系统的系统架构及重要组成部分,对其监控技术进行了阐述;然后根据垃圾短信的新趋势及垃圾短信的监控技术新特点,提出了一系列整治的思路和策略。 相似文献
76.
目前,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首先比较普遍的是一些金融机构的领导和职工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反洗钱意识淡薄,对有关制度、办法缺乏学习。其次是反洗钱信息收集与分析存在纰漏。当前,人民银行反洗钱手段主要是分析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工作的基础是对交易信息的处理,但由于人民银行尚没有建立专门的反洗钱信息监测系统, 相似文献
77.
2007年,FATF针对反洗钱评估中各成员国普遍存在的有效性不足的问题,提出了风险为本的工作方法,认为"风险为本"是一个国家反洗钱框架的重要基础.2019年我国第四轮互评估报告显示,相比国际标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客户管控方面评价较低.近年来,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洗钱高风险客户的管控水平,监管机构加大了"银行业金融... 相似文献
78.
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业务量呈指数型增长,可疑交易报告数量逐年上升,而现有的反洗钱风险监测系统只能程式化的筛选可疑线索,致使可疑交易报告数量增多但问题交易占可疑交易数量比重却不断下降,亟待引入现代化技术手段。同时,互联网支付打破了原来“点对点”的业务模式,给打击洗钱犯罪增加难度。 相似文献
79.
文章阐述了FATF自开展第四轮互评估以来,互评估小组对参与评估的14个国家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机制方面的优点和不足。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机制存在报告主体尚未实现全覆盖,交易监测标准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可疑交易报告整体有效性还不足,中、小、新类型义务机构"短板"效应明显等问题。文章从提高可疑交易报告主体覆盖面、强化对可疑交易监测指标的指导、督促报告机构提升可疑交易报告有效性、加强对中小新类型义务机构的培训和交流以及提升对报告机构的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80.
一、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数据报送工作的现状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核心,与客户身份识别相结合,共同构筑起洗钱防控壁垒。新《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16]3号令出台后,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照制度要求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职责。但是,通过了解发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质量不高,比如把地方财政专户发生的交易也作为大额上报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排除的可疑交易数据不能提供完善的排除说明;对黑名单、涉恐名单等缺乏重视等等。上报的大额和可疑交易数据冗余问题仍然存在,报送的数据成案率几乎为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应尽快提高数据报送水平,提高数据监测分析质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