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04635篇 |
免费 | 357篇 |
国内免费 | 224篇 |
专业分类
财政金融 | 13636篇 |
工业经济 | 5002篇 |
计划管理 | 26961篇 |
经济学 | 12368篇 |
综合类 | 7372篇 |
运输经济 | 1343篇 |
旅游经济 | 202篇 |
贸易经济 | 19344篇 |
农业经济 | 3528篇 |
经济概况 | 15015篇 |
信息产业经济 | 175篇 |
邮电经济 | 270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26篇 |
2023年 | 988篇 |
2022年 | 1425篇 |
2021年 | 1975篇 |
2020年 | 1767篇 |
2019年 | 1312篇 |
2018年 | 449篇 |
2017年 | 1324篇 |
2016年 | 1774篇 |
2015年 | 2647篇 |
2014年 | 6957篇 |
2013年 | 6379篇 |
2012年 | 7988篇 |
2011年 | 9203篇 |
2010年 | 8886篇 |
2009年 | 8177篇 |
2008年 | 9161篇 |
2007年 | 7995篇 |
2006年 | 6012篇 |
2005年 | 5651篇 |
2004年 | 3696篇 |
2003年 | 3379篇 |
2002年 | 2321篇 |
2001年 | 2056篇 |
2000年 | 1544篇 |
1999年 | 376篇 |
1998年 | 286篇 |
1997年 | 249篇 |
1996年 | 191篇 |
1995年 | 163篇 |
1994年 | 133篇 |
1993年 | 72篇 |
1992年 | 79篇 |
1991年 | 118篇 |
1990年 | 78篇 |
1989年 | 81篇 |
1988年 | 21篇 |
1987年 | 21篇 |
1986年 | 10篇 |
1985年 | 20篇 |
1984年 | 8篇 |
1983年 | 3篇 |
1982年 | 1篇 |
1981年 | 3篇 |
1980年 | 7篇 |
1979年 | 2篇 |
1958年 | 1篇 |
1900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31.
32.
33.
34.
35.
徐国祥 《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5,(6):70-71
日前,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解决非公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是一个具有重要突破性的文件。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即毫不动摇地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也充分体现了“两个保障”,即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修正案,完善保护私有产权的制度,建立一个稳定产权保护的机制。也强调了还要保护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的权利。在现实生活当中,从企业的现状来看,保护非公有制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保护非公有制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样重要。本刊最近陆续收到了一些企业职工的来信,反映他们在企业改制或是民营企业管理中所遇到的不公平待遇,现刊登部份来信和典型案例,以示警鉴。 相似文献
36.
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决定从2005年起。把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由县以下扩大到地厅级。因此,进一步明确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充分理解和把握其内涵。对于搞好市县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尤为重要。下面结合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谈谈对市县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以及把握重点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37.
张永亮 《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5,(8):20-23
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点,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了“深水区”,探索有效的国企改革模式成了当务之急,十六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指出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完善授权经营制度”。伴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力发展,国企民营化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这将会有利于国有资本的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作用,推进国有资本进入市场。 相似文献
38.
《开放潮》2005,(9):45-47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目标是改革政府对企业投资的管理制度,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培育规范的投资中介服务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公平竞争;健全投资宏观调控体系,改进调控方式,完善调控手段;加快投资领域的立法进程;加强投资监管,维护规范的投资和建设市场秩序。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相似文献
39.
40.
凌苏霞 《陕西经贸学院学报》2001,14(5):80-82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入WTO的临近,对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尽管2000年7月国家对《产品质量法》作了修改,但就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来看,该法规定的产品范围及缺陷,产品责任主体,产品损害赔偿范围等还存在范围界定对窄的弊端。为此,建议将建设工程也纳入产品质量法的调整范围,对产品缺陷采取列举式规定其类型或对此作一司法解释并扩大其范围;将产品责任主体范围扩大到生产者,准生产者,销售者,运输者,仓储者及外国出口商,在损害赔偿范围中增加惩罚性损偿等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