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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晓云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3):83-86
帮会犯罪在我国历史上曾经产生巨大危害,尤以旧上海的帮会犯罪为最,其余毒至今仍然对当代社会稳定构成威胁,因此,对帮会犯罪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旧上海的帮会成分复杂,拟制家族是帮会犯罪的组织形式,帮会通过虚拟血缘实现组织功能,道义是帮会犯罪的纽带,而道义的本质是利益,道义的规则则为差序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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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92条第2款的罪过形式应当是故意,因过失而导致重伤或死亡的应当作为聚众斗殴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据此,出现重伤或死亡结果的,被害的同方人员不以故意杀人或伤害罪定罪;致害方其他斗殴参与人员应根据共同犯罪的理论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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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乡土时空观念的改造:集体化时期农业“现代化”改造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对农业的“现代化”改造成为新时期下国家在乡土社会的主要治理目标.但是由于抽空了农业机械化的物质基础,这种改造在很大程度上被架空到对文化和社会观念改造的层面上.然而,权力以“现代化”之名对传统乡土社会时空观念所展开的社会改造不仅与事实上仍然延续的小农生活方式相去甚远,而且也没有建立起真正现代社会意涵上的“自由公民”.在此过程中,权力却成为一切资源的拥有者,并通过对农业日常生产的介入,进一步控制了农民的生活世界.农民对国家的依赖加深了,但二者之间的紧张和冲突却一刻也没有消失,并以隐蔽的方式不断积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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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理之角度分析,盗窃信用卡并在ATM上使用的应为盗窃罪,而盗窃信用卡并在银行柜台或特约商户处使用则应为信用卡诈骗罪。但刑法通过法律拟制将后者也定性为盗窃罪,对此不少学者提出了质疑。社会需要是人类一切制度与体系存在的根本原因,而作为一种无中生有的虚构,该法律拟制恰恰因为能够通过对刑法适当的变通而有效地满足社会某种需要,从而使自身获得相当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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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剑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4(10):101-102,124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缺席庭审时,是否应拟制为自认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我国学界有不同观点。拟制自认的思想基础源自诉讼协作观,以当事人的诉讼促进义务与真实陈述义务为前提,目的在于提高诉讼效率。在我国现阶段,当事人缺席庭审不应等同于自认对方的主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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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行政改革的需要,实现行政法治,我国颁布了《行政许可法》。但是关于森林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许可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论述,文章就我国森林旅游资源开发利用许可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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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拟制的本质是对法律效果的拟制,是对A类型的事实适用A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评价,但适用B罪的罪名和法定刑定罪量刑——既不是对事实要素的假定而将A类型的事实认定为B类型的事实,也不是为B罪创设一种新的犯罪构成。除了窝藏赃物型抢劫罪等少数条款具有拟制的正当性之外,其他拟制条款均不具有正当性,应当尽快废除。根据条文规定的明确程度以及可解释为注意规定的余地大小,可以将刑法学界通常所认为的刑法拟制划分为明文规定的拟制、比较明显的拟制、形似的拟制、解释的拟制四种类型,由于大多数“拟制”条款都存在违背罪刑法定、实质正义和责任主义等问题,因而应当将形似的拟制和解释的拟制解释为注意规定,以尽量缩小刑法拟制的条款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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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第25、44、58条对法律公布的规定存在若干缺陷。人们主要对“公布”是“签署”(法律性概念),还是“刊登”(社会通用性概念)表见不一,而这两者本质上都是拟制的。法律公布是一种拟制,一种制度性事实,应受到物质生活条件和价值观的制约。法律公布的成功运作要综合民主动力、限度认识、效益衡量、程序安排、媒介选择等因素。在法律的纸面时代,将报纸刊登而不是长官签署、网络转载视为公布更合理。《立法法》对法律公布的规定应区分签署与刊登,明确法定载体,明确接收者,精确用语。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