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0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1.
《中国宏观经济分析》2007,(9):5-9
根据我们的估计,2005年部分城镇居民的收入中约有4.8万亿元不愿报告的隐性收入。这部分隐性收入或称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92.
93.
94.
95.
96.
97.
98.
《招商周刊》2010,(7)
关于灰色收入,坊间早有微词,舆论也争论好多年了。今年把这个问题写入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说明这个问题已经引起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一定程度上是个进步。但最终还是被删除。一个人在工资和津贴之外的稿酬、兼职收入、专利转让费等,虽然不像工资单上的条目一样被人们熟知和掌握,但属于一个人的智慧和劳动所得,本质上是正当、合法的,然而,还有大量的灰色收入却是不能摆到桌面上的,是需要加强监督?还是取缔?当下的中国存在着门类繁多的灰色收入,医生有红包、教师有家教讲课费、小区站岗保安也有车主塞点临时停车费。一些官员及其家属则会逢年过节收到企业家们、下级们送来同样的红包,出席个论坛还会收到承办机构类似的讲课费、车马费。灰色收入从报告中删除很容易,但这仅仅是一小步,何时把灰色收入从现实中删除才是众望所归。本刊特别编辑该组稿件,希冀能从灰色收入的边界探讨灰色收入的背后颜色。 相似文献
99.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