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366篇 |
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财政金融 | 67篇 |
工业经济 | 15篇 |
计划管理 | 80篇 |
经济学 | 38篇 |
综合类 | 51篇 |
运输经济 | 4篇 |
贸易经济 | 66篇 |
农业经济 | 4篇 |
经济概况 | 41篇 |
邮电经济 | 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2篇 |
2022年 | 2篇 |
2021年 | 3篇 |
2019年 | 1篇 |
2017年 | 6篇 |
2016年 | 2篇 |
2015年 | 8篇 |
2014年 | 14篇 |
2013年 | 21篇 |
2012年 | 20篇 |
2011年 | 39篇 |
2010年 | 46篇 |
2009年 | 28篇 |
2008年 | 27篇 |
2007年 | 25篇 |
2006年 | 25篇 |
2005年 | 23篇 |
2004年 | 15篇 |
2003年 | 17篇 |
2002年 | 14篇 |
2001年 | 13篇 |
2000年 | 13篇 |
1999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36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赵荣周 《金融经济(湖南)》2008,(17)
一、案由这是一则发生在我身边的案例。2003年7月,县人民法院的一纸《应诉通知书》送达临城县支行。原告为柏乡县某企业董事长化某,化某诉其存入临城县支行的11万元活期存款中,有9.6万元不知去向,诉求临城县支行支付9.6万元的存款及利息,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经查,这11万元是化某用于购车的钱,2002年11月13日化某委托同伴将该 相似文献
3.
广告主虚假广告侵权一直被视为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然而,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广告主侵权有许多不足,已经不能很好地发挥其补偿、教育、预防以及制裁功能。由于虚假广告容易导致社会性权益侵害,因此,社会化的责任原理应成为其归责的理论基础。对广告主虚假广告侵权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民法公平之精神,尤其是在虚假广告泛滥的今天,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论犯罪被害人的过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向华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4(2):67-69
被害人是指其合法权益或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自然人、单位和国家。被害人过错是指被害人在犯罪事件中的一些不当的行为和心理状态。被害人过错可分为预防被害方面的过错和犯罪起因方面的过错。研究被害人在预防被害方面的过错,对于有效预防被害,减少被害,并最终减少犯罪具有重要意义。研究被害人在犯罪起因方面的过错,对于准确定罪量刑和完善刑法理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明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对此问题的研讨涉及到我国侵权行为的认定问题。侵权行为是一种客观事实,侵权行为的认定不等同于侵权责任的认定。对侵权行为的认定主要是事实认定,很少涉及行为人的主观状态,主观过错不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侵权行为的主体。 相似文献
6.
颜良伟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2):12-13
在侵权法中,“违法”概念是不够清晰的,从而它与过错的关系也是相当模糊的。有学者认为在侵权法中“违法”没有存在的必要性,“违法”的内容已被过错的内涵所包含。 相似文献
7.
8.
注册会计师虚假验资民事责任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尤孝才 《地质技术经济管理》2002,24(2):58-66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法定的审计业务之一。近年来因虚假验资报告而引发民事纠纷不断出现。本文以注册会计师验资业务为切入点,阐述了验资报告的法律性质和作用,从法意上探讨了虚假验资报告的判断标准。从现行法律出发,结合法理和司法审判实践认为;虚假验资对第三人的民事责任是侵权性质的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而过错的判断标准应为《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虚假验资报告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是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文章还对虚假验资报告除委托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范围作了界定,对虚假验资证明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和顺序等其它民事责任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涉税案件只有在税务稽查程序终结时,才能对是否构成犯罪是否移送做出决定。正当程序原则要求税务机关在案件移送前举行听证,就案件事实充分听取相对人的意见、陈述和申辩,以防止错误移送。税务机关认定是否构成偷税勿需考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无需搜集关于主观过错的证据即可以认定。行政执法阶段无需考查主观过错,审查是否移送阶段应当考察相对人的主观过错。司法审查阶段必须依据犯罪构成理论,考察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司法机关对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以及是否构成偷税犯罪拥有最终的认定权。 相似文献
10.
《行政处罚法》第33条确定主观过错作为行政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①为金融监管部门准确适用金融领域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提供了根本遵循。实践中,因尚未明确主观过错的概念、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极易引发争议。为确保金融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权谦抑,进一步提升界定主观过错的质效,需探究主观过错之内核,明晰主观过错之本质。立法方面,建议在相关执法检查与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确立主观过错原则;执法方面,贯彻“全面取证原则”并对当事人举证进行科学复核。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