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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限售股解禁问题自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后就一直困扰着国内A 股市场,上市公司通过送转股份的方式配合解禁限售股股东高价减持成为一种屡试不爽的“割韭菜”策略。研究发现:限售股解禁规模越大,上市公司送转股份的可能性和送转的比例就越高,并且首发限售股解禁对公司股份送转行为的影响作用大于定增限售股解禁,而定增限售股解禁对公司股份送转行为的影响作用又大于其他限售股解禁。随着“高送转”之风不断蔓延,沪深交易所开始严格监管,各类限售股解禁对公司股份送转行为的影响作用因此而明显减弱,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促进了A 股市场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22.
大小非解禁时机选择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认为,由于受人民币升值等因素的影响,中国股市目前估值过高,导致当前市场环境与计算股改对价水平时的假设相违背,如果允许限售股在目前高位减持,将使市场上产生更多的增量泡沫资产。当泡沫破灭后,遭受损失的不仅包含原来的流通股股东,还包含大小非减持时高位接盘的中小投资者,高价减持将使更多的散户被高位套牢,因此非流通股支付对价换取的流通权应该为受限流通权,只有当市场环境与计算对价时的假设相一致时,大小非减持才是合理的。  相似文献   
23.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监会发布《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是:  相似文献   
24.
为进一步完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相关制度,更好地发挥税收对高收入者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本文主要结合基层税务机关半年多来对限售股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25.
《中国宏观经济分析》2010,(5):12-12,F0003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部门做好限售股转让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是: 一、税率。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的收入将按照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26.
随着越来越多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期限的临近以及越来越多上市公司限售股的解禁。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高管步入到辞职的行业。统计数据显示,A股市场去年总共发布了1264个高管离职公告,与前年同期的752个相比,大幅增长了68.09%。  相似文献   
27.
本文梳理了限售股减持的相关税务法规,分析了资本市场实务中限售股减持税收筹划的多种方法和案例,最终总结当前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的限售股减持税收筹划的实务方法。  相似文献   
28.
吴秀波 《国际融资》2020,(11):45-47
影响科创板市场流动性的因素包括三个方面:其一,科创板限售股解禁套现;其二,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其三,科创板政策导向问题,如个人投资者门槛过高、过于倚重机构投资者提供流动性等。监管机构应鼓励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避免过多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采用窗口指导方式鼓励科创板与创业板错位发展;适时降低个人投资者入市门槛,鼓励长期资金入市等措施保持市场流动性。  相似文献   
29.
王玉涛  陈晓  薛健 《金融研究》2013,(1):164-176
摘要:限售股减持在为股东企业兑现投资收益的同时,也能帮助其改善会计利润,因此限售股成为部分企业平滑利润的蓄水池。本文研究考察了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减持限售股的动机。我们发现民营企业出售限售股所获投资收益显著高于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更倾向于在当期主营业务利润较低或亏损、业绩增长较少、盈利持续性较低时减持限售股。这一发现意味着国有企业减持限售股更多地是为了平滑利润,而民营企业则为了实现投资收益最大。本文的研究结果对国有企业业绩考核体系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与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0.
紫金富豪避税门事件显示,上市公司限售股股东避税的灰色通道在于将法人股以成本价转让给关联自然人后再在二级市场套现.国税总局规定,自2010年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的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该规定部分堵塞了原有的避税漏洞,但无法追溯既往的限售股转让行为,对以限售股申购ETF行为是否纳税也未予以明确,且可能导致税收套利.税务机关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特别纳税调整的一般反避税条款,对无合理商业目的低价转让法人股权的关联企业进行纳税调整,达到反避税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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