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800篇
  免费   4篇
  国内免费   23篇
财政金融   399篇
工业经济   470篇
计划管理   899篇
经济学   550篇
综合类   100篇
运输经济   38篇
贸易经济   588篇
农业经济   143篇
经济概况   633篇
信息产业经济   1篇
邮电经济   6篇
  2024年   1篇
  2023年   1篇
  2022年   9篇
  2021年   8篇
  2020年   13篇
  2019年   7篇
  2018年   4篇
  2017年   12篇
  2016年   15篇
  2015年   16篇
  2014年   93篇
  2013年   152篇
  2012年   210篇
  2011年   189篇
  2010年   149篇
  2009年   203篇
  2008年   242篇
  2007年   188篇
  2006年   223篇
  2005年   189篇
  2004年   99篇
  2003年   112篇
  2002年   77篇
  2001年   70篇
  2000年   119篇
  1999年   75篇
  1998年   79篇
  1997年   92篇
  1996年   77篇
  1995年   74篇
  1994年   68篇
  1993年   104篇
  1992年   454篇
  1991年   351篇
  1990年   32篇
  1989年   9篇
  1988年   4篇
  1987年   5篇
  1986年   1篇
  1985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82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991.
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1999年是实现国有大中型企业三年脱困与改革目标的关键一年。要完成这一任务,我们必须正确把握形势,认真总结经验,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圆满完成脱困任务。  相似文献   
992.
993.
夏琳 《经济师》2012,(4):157-158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医院总会计师的要求也日益提高。文章通过对我国国有大中型医院目前设置总会计师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指出如何完善总会计师制度,使医院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医院财务管理水平是现在必须要关注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994.
一、大中型企业 该类型的企业要求同时满足从业人员≥300人、年营业额≥3000万元这两个条件。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这类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后,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而此前该类企业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那么税收制度的改变对于该类企业到底是福还是祸呢?  相似文献   
995.
长期以来,我们福建省工商部门始终把食品安全监管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不断探索,稳步扎实推进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去年,我们福建省工商局把建设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示范点作为年度十大中心工作任务,确定在全省择优选择202家大中型超市、食品批发经营企业,作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示范点”建设单位。  相似文献   
996.
随着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大中型百货零售商场。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促进社会经济增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凸显出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浪潮.大中型商场进行着经营多元化、商品多样化、服务人性化的一轮历史性变革,在这场变革中。能够抓住机遇。实现商品质量与服务质量的双重飞跃才能避免被改革的浪潮冲垮。  相似文献   
997.
998.
<正>我们陆续把这种标准化理念和员工培训制度移植到了秩序维护、辅医、工程、司梯、资产管理等项目,保证了标准化和规范化在所有项目的服务过程中的全覆盖。从全国范围看,医院后勤社会化改革始于1992年,一些大中型医院对一些后勤保障项目对内承包,后来尝试二级核算、总额承包等多种形式,但直到1995年开始采取"请进来"的对外承包方式,将卫  相似文献   
999.
郭东 《市场周刊》2005,(11):38-38
面对日益严峻的煤炭生产形势,大同市从今年起开始对境内的大中型煤矿采煤方法进行改革,以确保实现地区煤炭工业的可持续发展。2005年要有25座煤矿实现正规开采。  相似文献   
1000.
《江苏商业会计》2005,(6):I0001-I00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中央管理企业:近年来,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以下简称“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涉及的企业财务处理事项,按照我部《关于印发(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企[2002]313号)和《关于(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企[2005]12号)的规定执行,较好地解决了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推动了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进一步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工作的开展,规范主辅分离改制分流过程中的财务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