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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雾霾污染的溢出效应研究——来自京津冀地区的证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论文选取2013年12月到2014年11月的PM2.5日数据,估计了京津冀地区七个城市PM2.5的GARCH模型,采用时变VaR来刻画重雾霾污染事件,基于风险Granger因果检验法考察了80%和90%置信水平下北京与周边城市间的重雾霾的污染溢出效应。实证结果表明:(1)京津冀地区七个城市的PM2.5指数均表现出为可持续性和波动聚类效应;(2)北京和周边城市之间存在重雾霾的污染溢出效应,在置信水平为80%时,北京重雾霾污染有助于预测其他周边城市的重污染,反之则不然。在置信水平为90%时,北京对其他城市的预测能力降低,而周边城市对北京的预测能力增强。论文的政策建议是单个城市的治理并不能解决京津冀地区的雾霾污染问题,必须通过优化能源结构、引入清洁能源、区域综合治理等手段来从根本上治理京津冀地区的雾霾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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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治理成为2013年最重大的课题之一。传统的基于行政区划的“行政区行政”治理方式陷入困境,探寻突破行政区进行跨地区联合治霾的方案被一再提出。这种地方政府间横向的合作关系涉及到微观主体、城市、城市群三类主体,成为同时具有局部(城市)和全局(城市群)两类公共物品的嵌套社会困境。本文在嵌套社会困境模型上对该机制进行分析,并借助实验经济学实验室实验对假设进行检验,发现:(1)该机制中无论对局部还是全局,公共品的自愿供给显著存在;(2)个体成员间禀赋差异仅影响个体对于全局的合作水平;(3)该机制中个体的合作水平显著高于单公共物品。因此,得出结论,跨地区联合治霾不仅是可行的,就合作水平来讲要显著高于单个行政区行政的治理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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