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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2007,(11):9-9
一、定值保险合同在现行保险法律法规中并无明确的界定。从保险理论与保险实务经营看,判定保险合同是否为定值保险合同,主要看保险条款对赔偿处理的约定,即是否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价值或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而保险单上是否约定并载明保险价值并非认定定值保险合同的充分条件。来函所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保监发[1999]27号)第七条虽然规定了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但根据该条,保险价值仅是进一步确定保险金额的三种基准之一。同时,条款第十二条的规定表明,无论对全部损失还是对部分损失,其规定的赔偿计算方式均与定值保险不同,因此,来函所涉保险合同应认定为非定值保险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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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对外经贸论坛》2007,(3):80-80
4月11日,江苏省外经贸系统摄影协会在南京成立。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沈遥代表省文联、省影协到会祝贺,并宣读了省摄影家协会同意省外经贸系统摄影协会为江苏省摄影家协会团体会员的复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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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经济》2006,(B08):31-31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你局《关于规划环评有关问题的请示》(津环保管[2006]8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规定:“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对各类开发建设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各级环保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因此,国务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旅游度假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以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工业园区,其区域开发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应由批准设立开发区或工业园区的人民政府所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代表提出审查意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