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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1月4日,党委书记杨敦勤、院长孙华东会见了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金会汉学研究院院长张健一行。党委副书记耿越平、副院长谢振芳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交流座谈。双方就汉学文化传播、国际合作办学、师资培训等事项进行了交流。  相似文献   
272.
胡琦 《河北企业》2023,(1):146-148
2005年,我国首次就金融机构在推介金融产品时应当履行的义务进行了简单陈述,并于2015年第八次全国法院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中首次确立了适当性义务这一概念,在2016年《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详细地、非穷尽式列举了适当性义务所包含的内容,最后在2019年《第九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对适当性义务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深化与拓展。在实务中,适当性义务的适用方面却存在一定问题。比如,在《九民纪要》中将金融机构要履行的适当性义务定性为先合同义务,而先合同义务的双方主体一般为平等主体,但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很难成为平等主体;在实务中,经常将适当性义务与告知说明义务混为一谈,不加区分;对金融消费者的界定方面不太清晰。为此,一方面,应当将告知说明义务与适当性义务区别开,作为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双重保障;另一方面,界定清晰金融消费者的范围,使其能够运用此项规定保护其权益。  相似文献   
273.
《技术经济》2009,28(12):F0004-F0004
2009年8月19—26日,由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产品创新管理专委会(筹)、美国产品开发管理协会(PDMA)共同主办,由湖北省产品创新管理研究中心、美国产品开发管理协会中国分会(PDMA—CHINA)和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共同承办的第四届产品创新管理国际论坛在武汉成功举行。本次论坛得到国际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和艾维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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