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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老区建设》2012,(1):4-4
近年来,“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日前,温家宝表示,农村建设应保持农村的特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任何人无权剥夺。  相似文献   
222.
笔者认为,财产权利的本质是利益,它具有排他性、收益成本性、可转让性三个基本特征,因而,财产权利是一种可以依赖配置原理而得到公正、有效的利用的资源.财产权是一种稀缺性资源,这种稀缺性资源的配置同样遵循新古典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权利配置与资源配置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其目标是实现资源配置的效率最大化.权利配置分为静态配置和动态配置,静态权利配置决定了权利的基本结构,其效果是市场有效运行的先决条件,动态权利配置是实现权利配置目标的手段.  相似文献   
223.
陈鑫 《投资与合作》2023,(11):190-192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的权利,这种权利依法是不能单独流转的。但鉴于宅基地上房屋的私有性质,国家允许农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限制流转,即农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可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对于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宅基地房屋的转让效力认定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做出明确统一的规定,这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出现。为厘清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问题,文章提供多个角度和多种方式,希望能获取更合理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今后相关制度的建立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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