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19篇
  免费   0篇
财政金融   43篇
工业经济   5篇
计划管理   37篇
经济学   13篇
综合类   7篇
运输经济   15篇
贸易经济   58篇
农业经济   6篇
经济概况   35篇
  2022年   5篇
  2021年   2篇
  2020年   4篇
  2019年   3篇
  2018年   2篇
  2017年   2篇
  2016年   5篇
  2015年   7篇
  2014年   15篇
  2013年   18篇
  2012年   19篇
  2011年   16篇
  2010年   27篇
  2009年   16篇
  2008年   7篇
  2007年   14篇
  2006年   10篇
  2005年   15篇
  2004年   2篇
  2003年   12篇
  2002年   9篇
  2001年   5篇
  2000年   2篇
  1999年   1篇
  1997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1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1.
传销犯罪适用罪名浅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传销已经逐渐演变为以“拉人头”为主的违法犯罪活动。需要加大对传销的刑事打击力度。我国《刑法》目前尚没有对传销行为设定单独的罪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法释[2001]11号。以下简称:《批复》),“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92.
徐霄燕 《董事会》2012,(9):94-95
民间票据贴现,虽因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违反了行政法规,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但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不应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即使抡起刑罚的大棒,也根本无法堵住票据融资功能的客观需求  相似文献   
93.
案例分析: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于2008年3月12日对被告人刘某等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具体案情如下:武汉新田公司(该公司已于2004年被武汉市工商局注销)以化妆品“娇妃”为宣传,以拉人头发展下线营利为目的,被发展的人员需每人交纳3,000元(2,900元为购买产品的费用,100元为管理费)后成为公司会员。  相似文献   
94.
本文认为,《刑法》在规制非法经营期货行为时应当设立“非法经营期货罪”,将该罪从“非法经营罪”中独立出来,并将期货犯罪与证券犯罪分开.“非法经营期货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客体为期货交易秩序和投资人权益,主观方面为故意,客观方面为交易场所外进行期货交易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刑罚配置方面应当调整最高刑,并增设资格刑.  相似文献   
95.
96.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二中院以黄光裕犯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和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2亿元。  相似文献   
97.
《新财富》2010,(5):164-168
2008年11月,国美灵魂人物黄光裕被警方带走,其后牵扯出一众政府高官,让案情超越商业犯罪范畴。羁押500多天后,黄光裕于2010年4月被司法机关提起公诉,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三项罪名,或获刑10年。尽管失去自由,但黄光裕通过妻子杜鹃等家族成员仍对国美电器施加重大影响力。2009年6月,贝恩资本进入国美,黄光裕夫妇的股权由35.5%摊薄至27.2%。8月,黄光裕夫妇出资5.49亿港元全额参与国美配售,申购8.16亿股,持股比例攀升至34%,巩固了大股东地位。  相似文献   
98.
随着我国大量的新兴市场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模式不断涌现,各种新兴的市场经营行为是否违法,甚至是否构成犯罪,应需市场经营者提高认识,避免触犯违法或犯罪的红线。  相似文献   
99.
珠海市公安机关发现地下钱庄经营者林某与当事人陈某先后两次私自买卖外汇,合计人民币568.2万元。公安机关成功将涉案人员抓捕归案,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判决,认定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但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相似文献   
100.
《中国经济周刊》2007,(34):11-11
一个假称“全球最大基金”、收益率达300%,涉及17万人的中国目前最大网络传销案件,在山东泰安被查获。8月18日,泰安市泰山区检察院正式对魏利新、陈勇非法经营“瑞士共同基金”网络传销案件予以审查起诉。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