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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金融法律风险是指因金融法规缺位或对法律条文的歧义产生误解、执行不力、规定不细等原因导致无法执行双边合约,造成金融机构财产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受到20世纪90年代一些灾难性的金融事件的影响,比如巴林银行的崩溃,新的巴塞尔资本协议(拟在2007年元旦实施)首次将法律风险列入  相似文献   
992.
背景:2005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晓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一出台立即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同年12月24日,本作张燕玲女士收到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副主席Georges Affaki先生的电子邮件,[编按]  相似文献   
993.
各种信用证的追索权 按照UCP600第六条规定,信用证的兑用方式有即期付款、延期付款、承兑和议付四种;同时,该条还强调,这四种类州的信用证可以在某特定银行兑用,或是在任一银行兑用,在被指定银行兑用的信用证同时也可以在开证行兑用。  相似文献   
994.
虽然在大宗商品进口贸易中买方不占据主动,但亦可从合同的签订到信用证条款逻辑的合理性和关键条款细化等方面降低潜在的风险。  相似文献   
995.
尚福俊 《新金融》2004,(12):52-54
在国际贸易中,跟单信用证是最经常被人们使用的结算方式之一。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际贸易中由于难以掌握对方资信情况而互不信任的难题,也为贸易双方提供了融资的便利。 一、信用证欺诈成因及种类 1、信用证欺诈的成因 (1)信用证机制本身的特性使欺诈者有机可乘 欺诈者进行信用证欺诈的手法和方式虽然多样,但都具有  相似文献   
996.
美国201钢铁贸易保护争端对我国的影响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美国在国内经济增长衰退,钢铁产业不断衰落的背景下,根据国内法律《l974年贸易法》第201条款出台了钢铁保障措施,实行以损害他国经济利益为条件而谋求本国利益最大化的保护主义,从而导致全球性的贸易争端。中国作为世界钢铁生产和消费大国,受到美国201钢铁保障措施及其引发的贸易保护主义的直接损害。中国在遵守WTO有关规则和不断调适外贸政策经济目标的同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以维护正当贸易利益和保护本国钢铁产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997.
在当今国际贸易中,绝大多数国际货物买卖都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信用证是最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因有银行信用的作用,使买卖双方免去了互不信任的顾虑。但是由于在信用证付款方式下,双方买卖的实际上是单据而非货物本身,就使得一些不法商人有机可乘,信用证诈骗案件屡屡发生。只有进行深入的资信调查,规范业务操作,依靠法律,才能有效防范信用证欺诈。  相似文献   
998.
范永明 《中国外汇》2011,(13):56-57
案情回放国外开证行A银行开出一份以国内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金额为USD200000.00,系自由议付信用证。信用证在42C栏位显示,汇票付款期限为见票后90天。B公司收到信用证后,将信用证规定之单据交给国内C银行申请议付。C银行审单确认无误,对单据作了议付,并代B公司缮制了一份汇票连同单据一并邮寄给A银行。A银行拒付,理由是汇票上的付款期限为即期,与信用证要求不符。后B公司又向A银行提  相似文献   
999.
一、案件内容 张某就其轿车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险,保险期限自2010年12月11日至2011年12月10日。其中交强险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机动车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附加投保不计免赔率)的保险金额为50万元。商业险保险单正面的“明示告知”一栏第一条载明:  相似文献   
1000.
潘琦 《中国外汇》2010,(13):60-61
在进口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如果信用证项下要求的单据包括全套提单,当正本单据尚未收到而货物已到港时,为避免昂贵的仓储费用,进口商可以向开证行申请出具以承运人为受益人的提货担保。承运人凭提货担保向进口商先行交付货物,待信用证项下单据收到后,再以正本提单换回提货担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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