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688篇
  免费   2篇
  国内免费   2篇
财政金融   216篇
工业经济   9篇
计划管理   105篇
经济学   68篇
综合类   31篇
运输经济   8篇
贸易经济   104篇
农业经济   68篇
经济概况   83篇
  2023年   1篇
  2022年   3篇
  2021年   5篇
  2020年   2篇
  2019年   3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3篇
  2015年   5篇
  2014年   36篇
  2013年   32篇
  2012年   52篇
  2011年   100篇
  2010年   37篇
  2009年   58篇
  2008年   57篇
  2007年   51篇
  2006年   67篇
  2005年   118篇
  2004年   27篇
  2003年   9篇
  2002年   8篇
  2001年   3篇
  2000年   9篇
  1994年   3篇
  1993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69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621.
一周新闻     
《中国经济周刊》2011,(16):12-13
1一季度GDP同比增长9.7%4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一季度宏观经济运行数据,一季度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为96311亿元,同比增长9.7%,环比增长2.1%。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指出,下一  相似文献   
622.
<正>11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通知,对小型微型企业暂免征收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该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具体免征项目如下:一、对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  相似文献   
623.
勘误     
  相似文献   
624.
起征点与免征额是税收要素减免税中相关的两个概念,都是对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但在实际操作中二者经常被混用,其实两者并不是一回事。本文对二者做了较详尽解释,希望有助于大家正确理解起征点与免征额的概念。  相似文献   
625.
我国个人所得税在建立与初步发展时期的主要目的是调节,即调节居民收入、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20多年后的今天,我国居民个人的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而且收入的来源种类呈日益多样化趋势.在这样的情况下,仅仅按照居民收入的类型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已经不能再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目的.因此,必须考虑实际税负问题,改分类所得税制为综合所得税制,按家庭征收,并可适当借鉴美国的个税制度,年终多退少补,和养老金挂钩等政策,以提高纳税人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626.
黄金是商品,更是一种特殊商品。如果开征黄金企业增值税,就目前情况来看,笔者认为条件尚不成熟。虽然,开征增值税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增加国家税收,但从有利于整个黄金产业发展的大定位来看,从有利于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矿业模式的大方向来看,弊大于利。如果站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这个大环境、大视角下,黄金企业开征增值税,对于提升国内黄金企业全球竞争力,以及国家经济安全,都将产生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627.
《华商》2012,(1):22-22
湖南省财政厅发布消息,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湖南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均调整至新规最高上限。其中,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据测算,新规实施后,湖南将有36万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 从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看,销售货物、销售应税劳务和按次纳税三类增值税起征点都有大幅度提高。  相似文献   
628.
殷英 《企业导报》2012,(19):111-112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居民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个人所得税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功能的作用越来越弱,我国对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也在不断进行修订完善。从2011年9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本文通过对修订后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发现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为以后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629.
《会计师》2012,(21):81
<正>财税[2012]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相似文献   
630.
《会计师》2012,(13):81
<正>财税[2012]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经研究,现将外派海员等劳务有关营业税政策明确如下: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提供的下列劳务,免征营业税:(一)标的物在境外的建设工程监理。(二)外派海员劳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