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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案例2008年9月23日,森福公司就购买1001.53吨苯酚与住友商事株式会社(香港)有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价格条件C F R,苯酚色度最高不超过10哈森,货物单价为1530美元/吨,信用证金额为1532340.9美元。2008年12月4日,申福公司在信用证项下支付货款人民币10569474.59元。该批苯酚由巴拿马籍"金色蒂凡尼"轮承运,哈池曼公司为"金色蒂凡尼"轮船舶所有  相似文献   
42.
《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又称《鹿特丹规则》)顺应国际贸易和航运实践发展的新趋势,采取一系列兼具实用性和先进性的制度设计,对《海牙——维斯比规则》所确立的船货利益关系作出重新调整,将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规范乃至我国海商法的理论及司法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其中,《鹿特丹规则》管辖权条款是一项不得不关注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43.
沿海运输船舶油污损害赔偿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相似文献   
44.
保险代位求偿制度是民商法代位权制度和保险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具有自身独立的法律地位。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代位追索权,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应被保险人的请求,依据保险合同规定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在其赔偿金额限度内依法代位取得被保险人对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我国《保险法》第45条,第46条,第47条和《海商法》第253条均规定了保险代位求偿权,但规定的相对较为原则、笼统。  相似文献   
45.
前述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为何此时期民族国家对规制海上货物运输活动表现出高涨的激情呢?让我们把目光投向法国这个当时欧洲的大国。现代欧洲国家意识牢牢地占据着19世纪初的法国,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私法的法典化是欧洲现代国家形成中的伴随品。国家意识不断冲击法律层面的  相似文献   
46.
"集装箱革命"促使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急速发展,并成为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在多式联运中,至少产生如下几种运输法律关系:多式联运经营人与货物利益方(包括发货人、收货人)的法律关系;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海上运输承运人、公路运输承运人、铁路运输承运人或航空运输承运人的法律关系;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后勤第三人(third party logistics)的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47.
一起特殊的无单放货纠纷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案情简介 某年8月河北A公司与韩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以FOB天津价格出口全棉长裤的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B公司出口12,500条全棉长裤.最迟装运期为当年10月20日,装运港为天津,目的港为韩国仁川.单价为每条3.4美元,总金额为42,500美元.付款方式为电汇(T/T)与信用证(L/C)两种结合,其中,2.4美元/条以电汇方式付款,金额为30,000美元,1美元/条以信用证方式付款,金额为12,500美元.  相似文献   
48.
船东如果欠付船款,按照《海商法》第25条规定.船厂对存建船舶享有船舶留置权。因此.船厂可以选择留置船舶.直到船东付清船款。我国船厂在普遍使用的船舶建造合同中往往规定.船东不能付清船款就没有权利接船.而且交付船舶之前船舶所有权归船厂所有。因此.即使船东无力付清船款.船厂在交船前也无法行使船舶留置权.  相似文献   
49.
严盛 《辽宁经济》2007,(8):6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该法还规定:“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曾经有一位叫Bowen的大法官讲过一句名言:提单是开启仓库的文字钥匙。[第一段]  相似文献   
50.
在海上货物运输中,支付运费是合同项下托运人的一项基本义务。运费是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所享有的报酬,其形式有预付运费(Freight prepaid,Advance freight,)和到付运费(Freight to collect,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两种。预付运费一般是在签发提单的当时或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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