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98篇
  免费   0篇
财政金融   59篇
工业经济   14篇
计划管理   85篇
经济学   41篇
综合类   34篇
运输经济   11篇
贸易经济   61篇
农业经济   6篇
经济概况   85篇
邮电经济   2篇
  2019年   3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4篇
  2016年   7篇
  2015年   8篇
  2014年   28篇
  2013年   29篇
  2012年   35篇
  2011年   35篇
  2010年   48篇
  2009年   35篇
  2008年   37篇
  2007年   33篇
  2006年   27篇
  2005年   29篇
  2004年   20篇
  2003年   8篇
  2002年   5篇
  2001年   4篇
  2000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39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546 毫秒
5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惩治腐败的一项过渡性罪名 ,是刑事司法的一种必要之举 ,也是无奈之举。文章对该罪的行为性质、证明责任、立法缺陷及其完善四个方面进行了探讨 ,以期对该罪的刑事立法和司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2.
毋庸讳言,2006年的房地产市场仍问题多多,二年来政府宏观调控的重点——房价,依然涨势逼人。对此,只说是政府“不作为”是不客观的。2006年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出台的调控政策累计有13项之多,涉及房地产运行各个环节和各职能部门,以“疾风暴雨”来形容毫不为过。特别是将控制房价问题上升到行政问责高度,处理官员职务级别和弊案数量都创历史新高。要说开发商“无良”,攫暴利欺瞒天下,财政部对开发商的审计报告终于撕开了冰山一角,除个别如任志强者仍放言喊“冤”外,开发商集体缄口,可算对事实的默认。要说专家教授们坐错了“位置”,预测失灵、导向不当,但细细观察,也总是那么几位屡有惊天之言,而引发的论争与轰动“效果”已大不如前。  相似文献   
53.
您好!我们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规模并不大。2007年2月,经公司决策层讨论,决定与两家民营性质的企业和三个自然人共同投资,成立一家网络企业。企业总投资为500万元,公司总经理由三个自然人中的一位王先生担任、董事长由我们公司担任。投资比例是,三家企业各投资25%,其余股份由三个自然人均摊。其中有资金投入、也有办公室物业投入、还有技术和其他权益投入。  相似文献   
54.
政府突破法律寻求个案公平的做法,会进一步加深市场对监管和司法不作为的依赖看不见但能感觉得到的手在市场经济里.政府干预经济的惟一理由是市场失灵。政府当然应当管市场.尤其是转型时期的市场。但问题是政府什么时候该管市场.管什么.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政府对于市场的干预应当是制度层面的、宏观的.而不是介入微观的个案操作:市场中成功失败的案例都属正常,一个个案  相似文献   
55.
何谓官员“不作为”?通俗地讲叫“占着茅坑不拉屎”。  相似文献   
56.
姚宗华 《西安金融》2007,(12):81-82
近年来,政府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不作为现象明显增多。如何看待行政不作为的后果及危害性、如何有效遏制及惩治行政不作为现象,已经成为社会各界颇为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通过对行政不作为表现形态及行政机关行政不作为问题的法律思考和分析,提出惩治行政不作为行为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57.
当行政不作为危害到社会利益及个人利益时,如何通过有效的途径来进行救济呢?笔者试从三个方面分析:行政复议对行政不作为的救济,行政诉讼对行政不作为的救济,引入国家赔偿对行政不作为进行救济。  相似文献   
58.
在金融产品的购买行为中,我们可以发现连续决策中的作为惯性。即前期资金、精力的投入等会导致随后更多的再投入。但如果错过一次具有吸引力的行为机会之后,也可能使得人们对随即出现的类似机会采取不作为的可能性增大,从而形成不作为惯性。不作为惯性的影响因素涉及到吸引力差异、时空距离、选项数目、社会比较以及机会配对程度等方面。对不作为惯性的原因解释,主要有:认知失调、心理账户、锚定效应、价值低估和规避后悔等诸多理论。  相似文献   
59.
宪法是党领导制定的,人大是依法组成的,人大批评政府当然体现了党和人民的意志。相反,人大对政府的工作只唱赞歌不提意见,不作批评,只能是人大的不作为。  相似文献   
60.
针对高校在何种情况下构成不作为侵权,是否应该承担责任以及应承担何种责任这些焦点问题,采用案例法、比较法等对高校在第三人侵权情形下的不作为侵权责任进行研究。法律责任的承担是以认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为基础的,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一直存在争议,不同的法律关系的认定,法律责任的承担有着明显的区别。高校的不作为侵权责任因有无第三人的介入分为两种情况,无第三人介入情况下的不作为侵权属于直接责任,比较容易界定高校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而在第三人介入情况下的高校不作为侵权责任承担程度如何为合理则较难界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