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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会计师》2016,(2)
本文首先介绍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法规定,然后根据受托方该业务的流程,详细分析了受托方收到委托方原材料、受托方加工过程、委托方提货双方结清款项的账务处理,其中涉及备查账簿登记。  相似文献   
162.
王慧  唐利华 《会计师》2011,(6):34-35
<正>根据现行消费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同时,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在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相似文献   
163.
《会计师》2011,(3)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下发执行以来,有地区和企业征询有关代理出口货物的税收问题。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凡委托方已按现行税收政策规定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或申报缴纳增值税的,不属于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第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相似文献   
164.
近些年来,第三方物流在中国得到快速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表现出强大的发展势头和潜力,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仍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阻碍着中国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本文从我国第三方物流的概念入手,对第三方物流在我国的产生背景进行介绍,并对其发展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最后阐述了我国第三方物流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相似文献   
165.
委托加工业务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加工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经营活动。其流程如下:第一,委托方向受托方发出原材料;第二,受托方进行加工;第三,受托方向委托方交付已经加工完成的物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关于委托加工的会计处理基本遵循了委托加工业务的流程,即分成三大步:第一,委托方发出加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第二,委托方和受托方进行加工费、税费等的核算;第三,委托方收回加工好的物资。其中,同时涉及了增值税和消费税等税务筹划问题。本文以职称考试教材中的例题为基础进行详细解析。  相似文献   
166.
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外,均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但在委托加工环节,由于应税消费品的参照价格和真实价格之间存在差异,计算时往往出错,笔者对二者的差异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67.
在房地产估价中,由于估价目的不同而存在不同种类的房地产价格,比如有买卖价格、抵押价格、租赁价格、课税价格、征用价格等。这些不同种类的房地产价格,所起的作用不尽相同,评估的原则,依据和考虑的因素也不尽相同。结果也大相径庭。一个好的房地产估价人员,不仅要根据委托方的估价目的来确定所估价是哪一种房地产价格,  相似文献   
168.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助材料进行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根据税法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在销售时不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按规定准予抵扣。  相似文献   
169.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概述 (一)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缴纳 《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向受托方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如果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方应补交税款.如果受托方是个体经营者,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相似文献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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