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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2个多月的指定居所居住生活,改变了陈卓林,也改变了雅居乐。"我太太,弟弟,真的是公司创始人,做了这么多年,是有贡献的。"在3月25日的业绩发布会上,雅居乐地产主席陈卓林宣布委任弟弟陈卓贤及夫人陆倩芳为公司副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在去年年初,这两人因为陈卓林的去家族化改革只保留了非执行董事的职位,但在陈卓林被监视居住后又重回公司核心管理层,力挽狂澜。在深感家人才是最坚实依靠的同时,陈卓林也在反思雅居乐的发展道路。2014年,陈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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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云波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5(1):62-65
指定监视居住检察监督是确保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正确运用的重要保障,是规避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风险的最有效方式.指定监视居住检察监督具有充分的法理基础,应当从与国际社会法律文件接轨、赋予检察机关对指定监视居住决定审批权和指定监视居住决定的司法救济制度等三个方面来不断完善我国的指定监视居住检察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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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诉法对强制措施体系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其中监视居住修改力度尤为突出。而其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问题因其定位的特殊性则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试图正本清源,从监视居住的概念说起,分析监视居住的发展,讨论新刑诉法对监视居住制度的修改,最后提出笔者对我国监视居住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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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10月.发轫于广东中山、在香港上市的大型房企雅居乐地产(3383HK),遭遇了史上最为严醋的多事之秋。10月7日.雅居乐刚刚发完“严正声明”,称其与某“大老虎”并无瓜葛;三天后即发公告称,董事会主席被监视居住;随后,又发布公告称,公司另一高管接受中纪委协助调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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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2015,(42)
自2013年修改后的刑诉法实施以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适用成为了学术界和司法界关注的焦点。对于在职务犯罪案件查办中适用该强制措施,有观点认为该强制措施容易导致变相羁押,刑讯逼供,被监视居住人的基本人权将会受到侵犯,也有观点认为该强制措施有助于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有效的解决了过去侦查取证时间不足,侦查手段受限等问题。其中,该强制措施的监督制度,由于受到政治经济、法治建设和司法人员自身素质等因素制约,往往成为该强制措施在实施中最容易被忽略的部分,存在监督法制建设欠缺、监督意识不强和监督职权行使形式化等问题。完善该强制措施的监督制度将有利于加强制约和规范,化解其背后可能存在的基本人权保障危机。本文将以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适用该强制措施作为切入点,仅以该强制措施的执行活动的监督主体作为研究对象,探讨监督主体规范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以期强化该强制措施的监督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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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7,(4):31-35
在我国,监视居住一般被定位为逮捕的替代性措施,在适用条件上有着严格的要求,但其在刑事诉讼立法上却出现了明显的逻辑矛盾,即在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不予逮捕后仍存在适用监视居住的可能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文简称为《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检察机关未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侦查机关仍旧可以对案件进行有效侦查,这对刑事案件侦破具有实际意义。但是,为使我国监视居住制度在整体上更加精细,我们应当从规范司法实践、参考司法解释以及化解条文逻辑矛盾的角度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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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雅飒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5(6):35-37
我国监视居住制度在立法设置、实践运行及体制保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导致现实中存在监视居住效用虚化和羁押异化的两极化畸态发展态势。只有完善立法设置、进行合理的制度规划、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才能更好地体现监视居住在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监视居住的实务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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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6月13曰(第22期)封面文章《春都恩仇》,报道了“涉嫌犯罪”、尚在“监视居住”中的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海峰的坎坷际遇。6月27日,洛阳有关方面以“证据不足不起诉”,恢复了刘海峰的自由。作为一个曾经叱咤商界的企业家,刘海峰的周围还笼罩着三重疑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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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较早建立的一项强制措施,具有其独特的适用价值。新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将这一强制措施作为修改的重中之重,基本上重塑了监视居住制度。正确理解新刑诉法关于监视居住相关规定内容,明确适用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应把握问题,充分发挥监视居住在刑事诉讼中的效用,对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