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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科技、人文领域的成果不断涌现,且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也在不端加大。但功利化、不正当化的倾向在学术界也开始蔓延,其中学术不端行为即为其重要的表现形式之一。我国《著作权法》46条虽明确地将剽窃等行为列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对其内涵和认定标准未作出规定。为此给司法实践中对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与裁断带来了困难与不便,本文从剽窃的定义开始,对其不足提出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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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茶 《科技创业(上海)》2008,(8)
2008年7月19日,第六届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展览会在上海落幕.从"女体盛"到"剽窃门",再算上不少玩家对新品发布与体验的抱怨,今年的Chinajoy依旧逃不脱被口水淹没的命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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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峥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1(4):101-103
新闻作品剽窃行为有损于公平竞争原则,尽管目前新闻作品剽窃行为并不普遍,但已产生了不良影响。对于新闻作品剽窃,人们多从《著作权法》上去寻求法律保护,但从对同行业务构成不公平竞争看,它同时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适用不同的法律,处罚结果会有所不同,正确适用法律对新闻作品剽窃的规范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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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同样也是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但国内学术界以企业为研究对象研究科研不端行为的成果还比较少,仅部分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出台的科研诚信管理办法中对企业科研不端行为有所涉及,这与国家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此,以企业为研究对象,对企业科研不端行为进行归纳和界定,总结企业科研不端行为的特殊性,深入剖析诱发企业发生科研不端行为的3个主要因素,最后为企业科研不端行为治理体系的健全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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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两批共156位影视从业者联名发表公开信《抄袭剽窃者不应成为榜样!》,呼吁抵制此前已被法院判决剽窃他人作品的于正和郭敬明,认为二人不应以节目导师身份出现在综艺节目中。公开信一发,引起了轩然大波。信中"要严厉打击和惩处有抄袭剽窃违法行为的编剧、导演""主动拒绝这些有劣迹且不加悔改的创作人,不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的呼声,可谓义正词严、铿锵有力。看得出影视圈苦抄袭久矣,也看得到从业者想要拨乱反正、溯本清源的决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