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14篇
  免费   1篇
  国内免费   1篇
财政金融   24篇
工业经济   8篇
计划管理   84篇
经济学   36篇
综合类   43篇
运输经济   1篇
旅游经济   1篇
贸易经济   38篇
农业经济   33篇
经济概况   48篇
  2022年   1篇
  2018年   1篇
  2016年   6篇
  2015年   5篇
  2014年   15篇
  2013年   28篇
  2012年   36篇
  2011年   73篇
  2010年   21篇
  2009年   10篇
  2008年   14篇
  2007年   6篇
  2006年   10篇
  2005年   22篇
  2004年   24篇
  2003年   25篇
  2002年   9篇
  2001年   8篇
  2000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31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31.
132.
修改后的婚姻法首次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并对个人财产的范围作出界定。本文就实务中如何界定个人财产的范围以及婚前个人财产转化原则被取消后.个人财产的范围如何界定等问题.建议在再次修订婚姻法或制定司法解释时明确个人财产的界定标准及范围。  相似文献   
133.
李蓓 《企业家天地》2006,(5):127-128
现行婚姻法离婚一章中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定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但何为分居,其内涵如何,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从法理和司法实践的角度而言,在我国婚姻法中创设同居和分居制度十分必要。借鉴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先进立法例,建议从同居义务的增设和分居制度的构建两方面完善我国立法。  相似文献   
134.
摘要:夫妻财产制度是用来规范夫妻财产的各种如使用权、管理权等,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制度分为法定财产制度和约定财产制度,在我国《婚姻法》出台之后,对不完善的财产制度进行了整合,但仍存在一些死角和空子,如在涉及到第三人时合法利益的保护和安全交易问题等,本文从夫妻财产制度的概念入手,解析了婚姻财产制度的分类和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对这种制度在我国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35.
孙凯英 《活力》2014,(16):20-20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了夫妻法定财产制和夫妻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夫妻约定财产制体现了男女平等和契约自由的法律精神。是指夫妻通过协商方式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及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这种财产约定对夫妻及第三人必然产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136.
离婚标准是国内外婚姻法的重要内容,关于离婚法定条件的探讨也贯穿于我国婚姻法发展的整个过程。文章从我国离婚标准的历史演进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效果分析入手,通过对国外相关立法例的借鉴和研究,力图为我国的离婚标准的修改提供一些思路。  相似文献   
13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1条因在婚姻法领域承认了善意取得的效力而饱受争议。保护家庭共同居住房屋具有特殊性和重要意义,理应受婚姻法调整,但是善意取得制度作为传统民法领域特别是动产归属判断方面的重要制度,与婚姻法的人身伦理属性、人文主义价值追求相悖。所以将家庭共同居住房屋无差别地完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是不合适的,本条款应当进行必要的修订。  相似文献   
138.
近年来,我国夫妻的离婚率节节攀升。新婚姻法的出台,关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认定以及分割更是引发了广泛的探讨。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家庭保险已越来越多成为家庭财产的一部分,离婚时家庭保险的分割也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本文从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保险入手,讨论在离婚时保险的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139.
婚姻法的价值判断、定位和选择的倾向性将直接关系其的功能。婚姻法需要整体满足与平衡个体私益和社会公益。确认婚姻法制度化契约主导下之私法属性,维护婚姻家庭的和谐与稳定,从而真正反映其的本质导向和功能。  相似文献   
140.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有配偶一方因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创伤,过错配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文章从离婚损害赔偿的概念分析出发,结合我国相关婚姻法律规定,逐步就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解析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