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78篇
  免费   0篇
财政金融   20篇
计划管理   35篇
经济学   1篇
运输经济   1篇
贸易经济   10篇
农业经济   8篇
经济概况   3篇
  2017年   1篇
  2015年   2篇
  2014年   15篇
  2013年   4篇
  2012年   10篇
  2011年   4篇
  2010年   4篇
  2009年   9篇
  2008年   3篇
  2007年   5篇
  2006年   5篇
  2005年   2篇
  2004年   3篇
  2003年   1篇
  2002年   1篇
  2001年   2篇
  1999年   3篇
  1998年   4篇
排序方式: 共有7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1.
正《物权法》第191条是否规定了抵押权的追及性,学术界争议较大,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下:第一种观点认为,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并没有承认抵押权人的追及权。一方面,如果承认抵押权人享有追及权,就没有必要要求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另一方面,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以后,转让抵押财产的价款应当提前清偿或提存,这实际上也已经替代了追及权的行使。第二种观点认为,抵押权是对抵押财产交换价值的支配权,对抵押财产具有追及效力,抵押人处分抵  相似文献   
12.
《房屋登记办法》第34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项权利证书。"依此规定,申请人提交了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及其他材料,登记机构就可以办理转让抵押房屋申请的转移登记吗?  相似文献   
13.
正2014年5月,某市房屋登记中心下发了《关于进一步精简房屋登记办事材料的通告》,通告明确,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转让房产,不再提供同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房产转让的批文或备案证明。央属企业、省部级以上国有单位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转让房产,或军产转让,不再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凡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含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抵押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不再提供签约前应履  相似文献   
14.
正我国立法规定房地权属一体交易,但房地分离管理却是现状。我国大陆现有31个省级行政区域,通过对各个省会城市房地登记机构网址的搜索,实行房地合一管理体制的仅有天津、广州等少数城市,其余绝大多数城市实行的都是房地分离管理体制。在此背景下,无论是房屋登记机构还是土地登记机构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处理不动产权属转移时,必然会关联到另一个(房或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属职能。  相似文献   
15.
商业银行收费之多,已成公开的秘密。但房地产抵押贷款中的"房屋登记费"、"房地产评估费"到底该由谁来支付?在银行收费检查中遇到该问题后,产生的意见分歧比较多,河南省焦作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的赵文峰、李彩红、韦玲同志根据多年检查实践及对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理解谈了自己的看法,欢迎广大读者参与讨论。  相似文献   
16.
1997年4月,个体户刘某向A银行贷款14万元,乡镇企业B酒厂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但A银行考虑到B酒厂自身也是负债累累.又要求刘某再提供抵押物。刘某遂找到好友王某,王某同意用其所有的三间平房为刘某做抵押担保。A银行遂与刘某、保证人B酒厂、抵押人王某签订了为期三个月的借款担保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17.
《中国房地产》2004,(10):55-58
在建工程抵押和房地产抵押有哪些区别?在建工程是尚在建造中的房屋,是一个处在变化过程中的物。因此,在建工程抵押与房地产抵押有较大的区别。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而为偿还贷款进行的担保。由此可见,在建工程抵押与房地产抵押的主要区别有两方面:一是抵押人不能作为第三人为他人进行担保,  相似文献   
18.
在房地产抵押中,除了最常见的单个标的对应单个抵押人以及单个抵押权人这种一般抵押形式外,数个标的同时抵押或一次出现几个抵押权人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也就是说,在一次抵押登记中出现多个抵押物或多个抵押权人,我们将这种抵押形式叫作复式抵押,以区别于一般抵押。下面针对抵押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农发行对商业性贷款在贷款方式上一般采取担保贷款方式,对避免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减少信贷资产流失和保障银行资金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但从实践  相似文献   
20.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