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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池州市国税局干部职工以服务发展为已任,带着感情走进千家万户,通过加强互动交流促进征纳之间的和谐相处,通过提高纳税服务水平促进企业提高税法遵从度,形成了和谐征纳关系的三件“法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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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保平 《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2007,(4):73-74
池州市是安徽省沿江和皖南旅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分析评价了池州市旅游资源的基本状况、开发利用现状和主要特点;指出了该市旅游资源在开发利用方面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池州市旅游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主要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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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是指没有金融煤介参加的融通的方式,需要融出资金的单位与需要融入资金的单位与需要融入资金的转移,不通过各种金融媒介体来进行,而是由融资双方直接协商确定。与之相对应间接触资是指有金融媒介体参加的融通资金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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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2010年第10期刊登的《“戏曲之乡”的文化室试验》引起姜东村所在市池州市政府的关注。六一前夕,池州市副市长陈冰冰前往姜东村看望留守儿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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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4,(4):53-53
2014年以来,安徽省池州市共依法回收报废汽车650辆、回收报废摩托车335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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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安徽省发生一起国外驰名商标在中国被抢注事件。事件的起由是2006年4月初,安徽省池州市工商局向省工商局反映,比利时独资企业禄思伟矿业资源(安徽)有限公司和耐火材料(池州)有限公司的“1hoist”和“禄思伟”商标、企业字号被安徽省池州自然人姜某恶意抢先申请注册,侵犯其在先权利。请求省工商局协调处理。安徽省工商局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关于“1hoist”、“禄思伟”商标注册申请有关问题的反映》,认为比利时1hoist集团始建于1885年,它是一家跨国集团公司,在世界很多国家都已注册并一直使用至今,“禄思伟”是其为中国企业命名的企业字号和商标,1hoist集团耐火材料项目是其在安徽省投资的外商独资项目,总投资额达5800万美元。2004年12月9日,禄思伟耐火材料项目在安徽省池州举行了奠基典礼,省,市主要媒体都进行了报道,已被公众熟知。安徽省池州自然人姜某在得知后抢先于2004年12月23日和2005年分别向国家商标局在第1、第17、第19、第25、第30、第32.第33类申请注册“ihoisi”和“禄思伟”商标。“1hoist”和“禄思伟”虽在中国未申请商标注册,但它是相关公众熟知的知名商标,姜某是在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前提下,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井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其行为实属恶意抢注。众所周知,尊重和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先权利”是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原则,《巴黎公约》及TRIPS协议分别将“在先权利”表述为既得权利和在先权,我国《商标法》所指“在先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注册商标权;二是因在特定展会展出而获得的在先权利;三是他人因商标使用并创出一定影响而获得的在先权利;四是企业名称权;五是外观设计专利权;六是姓名(包括笔名、艺名)权;七是自然人肖像权;八是知名商品的特有商品名称权;九是其他权利如著作权等。入世后我国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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