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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独立性价值是行政程序法的本质价值,也是其功能价值存在的依据所在。基于独立性价值,行政程序法的兴起和发展并逐步走向法典化,是一种必然趋势。关于行政程序法的发展道路及法典化模式,当前理论界有单行模式和统一法典模式两种观点。笔赞成单行模式,并建议:在立法模式上,以统一法典为远期目标;在立法设计上,兼顾公正与效率,体现合理控制行政权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152.
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我国将更多的非税收入类型划转由税务部门征管。域外税务部门对非税收入存在不同征管模式与立法体例:在税务部门执行模式中,业务部门依各单行法负责确定和征收公法金钱债权,税务部门则依据税收程序法予以强制执行;在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模式下,存在制定单独的收费征收程序法、直接(部分)适用税收程序法、将非税收入的实体与程序统一规定于税法典的立法体例。当前,我国税务部门对各类非税收入的征管权责相对缺失,宜确立税务部门对非税收入的完整征管权,赋权费款的确定与征收保障措施,以实现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在征管主体、职责和程序上的统一。立法方面,我国应在未来制定的“非税收入管理法”中规定非税收入征管的基本规则,在各非税收入单行法中规定特殊规则,对其他共通征管程序可授权税务部门适用《税收征管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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