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652篇 |
免费 | 29篇 |
国内免费 | 5篇 |
专业分类
财政金融 | 736篇 |
工业经济 | 188篇 |
计划管理 | 919篇 |
经济学 | 529篇 |
综合类 | 479篇 |
运输经济 | 54篇 |
旅游经济 | 1篇 |
贸易经济 | 1020篇 |
农业经济 | 133篇 |
经济概况 | 605篇 |
信息产业经济 | 3篇 |
邮电经济 | 19篇 |
出版年
2024年 | 8篇 |
2023年 | 35篇 |
2022年 | 52篇 |
2021年 | 63篇 |
2020年 | 61篇 |
2019年 | 53篇 |
2018年 | 23篇 |
2017年 | 53篇 |
2016年 | 67篇 |
2015年 | 154篇 |
2014年 | 303篇 |
2013年 | 266篇 |
2012年 | 292篇 |
2011年 | 351篇 |
2010年 | 430篇 |
2009年 | 380篇 |
2008年 | 386篇 |
2007年 | 312篇 |
2006年 | 306篇 |
2005年 | 284篇 |
2004年 | 227篇 |
2003年 | 195篇 |
2002年 | 153篇 |
2001年 | 99篇 |
2000年 | 69篇 |
1999年 | 16篇 |
1998年 | 13篇 |
1997年 | 9篇 |
1996年 | 6篇 |
1995年 | 5篇 |
1994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1992年 | 1篇 |
1991年 | 7篇 |
1990年 | 3篇 |
1989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68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750 毫秒
51.
浅析我国调解制度存在的法官强制调解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淑娟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6,(3)
调解制度作为中国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一大特点和优点,演化到今天,已经出现了一些异化的现象,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法官违背当事人自愿原则强制调解,结果到了执行阶段又遇到了执行难的问题,没能发挥调解制度彻底解决纠纷、相对于判决当事人更愿意执行的优点。本文试分析此现象的成因及其解决办法,观点未必成熟,抛砖引玉而已。 相似文献
52.
艾雪雯 《当代经理人(中旬刊)》2005,(6)
网络在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改变的同时也向传统的法学理论不断提出新的课题,网络的无国界性使得知识产权诉讼的严格地域性原则受到严峻挑战。本文在分析欧美国家知识产权诉讼管辖权的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探讨了在网络环境下我国有关涉外知识产权诉讼的管辖权原则。 相似文献
53.
从完善股东权利角度谈中小股东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我国企业改制过程中,多数采用职工认购公司股份的办法,因而企业职工成为中小股东的主体。如果他们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其生产积极性无疑会受到影响,企业改制的目的能否真正实现有很大的疑问。而我国现行公司法有股东权利条款的缺陷导致股东在行使权利时遭遇障碍,使对中小股东保护的立法精神落空。因此,应该从完善股东权利条款出发,使中小股东积极行使权利,从而真正释放企业活力。 相似文献
54.
一、审计失败与外部环境关系研究(一)法律制度与审计失败的关系这类文献主要探讨法律诉讼的严厉或宽松、损失分配原则和责任原则对审计失败的影响。主 相似文献
55.
本文提出借鉴美国证券集团诉讼的经验,完善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是保证证券民事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证券民事诉讼的权利救济功能和震慑违法行为功能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56.
57.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诱因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莫守忠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3(3):5-8
近年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频频发生.诸多案例表明,诱发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往往由一些潜在的干扰企业和谐发展的负面因素导致:"贴牌产品"过多、专利申请数量不足、企业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的预警机制不够完善、保护策略与手段不够充分、纠纷处理机制失衡等问题的存在,往往会让企业成为被告,影响我国企业的和谐发展.应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全面策划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跟踪、预警与监控机制;直接面对恶意诉讼,善于发现"侵权"诉讼中的隐性瑕疵;强化法制建设,遏制恶意侵权诉讼,完善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和谐保护机制,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推进企业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58.
目前,我国舆论监督保护中存在法律保护疲软的现象,主要表现在舆论监督相关的社会认知缺失和沟通不畅,舆论监督保护缺少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现行法律保护机制失衡以及因人的因素导致的司法保护不当倾斜等方面。 相似文献
59.
为原告成为当事人设置了苛刻的门槛,在案件受理上法院权力设置过大,把诉讼要件误作起诉条件,受案范围的限制排斥了某些新型纠纷进入法院的可能性,这是我国起诉制度的现状.这是因为在理论认识重实体轻程序、重权力轻权利、重国家轻个人,究其原因是中国传统民事纠纷解决的理念和习惯,原苏联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深刻影响及改革的环境所限.因此应在树立程序保障理念的基础上取消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把现行起诉条件改造为诉讼要件,修订起诉状的法定形式要件,成立民事诉讼登记服务机构. 相似文献
60.
一、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司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设置主要为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其设置的目的在于保证董事会运行合乎公司及股东利益。在英国和美国等国家的公司组织机构中,没有监事会或监事的设置,而是通过外部董事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及公司帐目的专门审计制度实现对股东利益的特别保护。我国公司法仿效大陆法系传统,规定监事及监事会为有限制的任意设置机构。监事会,顾名思义,是监察公司事务的监督机构。而在实际工作中,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发挥并不理想。有人甚至说,其仅仅起到“花瓶”的摆设作用。其监督不力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1、监事的实际产生程序不合理。从公司法第67条规定可以看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主要由两种方法产生,一种是委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