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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是统计违法行为,直接影响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的正常管理秩序。对于屡次迟报的认识,也存在从初步认识到深入理解的过程,认识的焦点大多集中在构成屡次迟报这一违法行为的计次和期限的界定上。本文从屡次迟报的概念入手,谈一谈如何理解这一违法行为。一、关于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认定对于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认定,一般有几种不同的学理解释。国家统计局也先后给予了两种解释。早在1994年,国家统计局给河南统计局的复函中提到: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是指具有上报统计资料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已有迟报记录,在三年内再次迟报统计资料… 相似文献
12.
某审计局对一家饭店2006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时,发现该饭店一部分营业收入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而是放在以个人名义开立的储蓄存折中,并取得了一定利息。审计过程中,该饭店极不配合,审计组费尽周折最终将私存私放的事实查清。在讨论对该问题如何进行处理时,部分审计组成员认为应对该饭店私存私放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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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张祖明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2,(4):48-48
2002年1月15日上午,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由于当事人不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在历时两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激烈辩论之后,最终以质量技术监督局胜诉而结束。这是该市质量技监部门成立15年来碰到的首例行政诉讼案。 2001年11月9日,安陆市质量技监执法人员在计量监督检查中发现本市北城 相似文献
15.
16.
我们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对案件定性把握不准、处罚尺度不一的情形,原因之一是对当事人的多个违法行为梳理不畅,难分主次所致。笔者认为,无论何种类型的行政案件,要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客观、适度、理性,必须遵从行政合法性、合理性的原则,并在此基础上正当考虑行政行为,使其符合执法目的。 相似文献
17.
赵森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3):18-19
《总厂分厂谁该受罚》这一案例,列举了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查处该县化肥总厂复混肥分厂生产的不符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复混肥案件中,执法人员在对违法行为主体认定方面出现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笔者认为,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要正确认定应受处罚违法行为的主体。 相似文献
18.
虽然《民法通则》、《注册会计师法》和《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都对注册会计师(CPA)“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做出了规定,但事实上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除了被公开谴责、处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外,鲜有因此而承担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民事责任的。 相似文献
19.
案情 2003年10月15日,新疆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执法人员依法对玛纳斯县六户地镇土炮营村朱成福棉花加工点进行检查时发现,朱成福在无营业执照,无棉花收购加工资质,无棉花收购化验室,无持证棉检员的情况下,非法收购加工棉花,现场查获80片锯齿轧花机两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150吨打包机一台,在院内堆放大量收购的籽棉堆中查出非法加工后藏匿的白包头皮棉511包(42.2吨),货值70余万元.据调查,朱成福因非法收购籽棉曾在9月17日被玛纳斯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立案查处过,但他却无视法律规定,在利益的驱动下又铤而走险,继续非法收购籽棉并加工皮棉,违反了国务院<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昌吉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查明了上述违法事实后,于2003年10月21日依法对朱成福作出了如下处罚决定:责令停止收购、加工棉花的行为,没收非法加工的皮棉42.2吨,并处罚款1万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