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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在数字化时代,科学研究成为一种典型的数据应用场景。科学研究大规模处理个人数据隐含的“道德伦理问题上的非对称性”引致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之间的权益冲突。中国既有法制对于科学研究处理个人数据行为的规制呈现规范内容不一致、指向模糊、保障措施不足等问题。以《一般数据保护条例》为代表的域外法制从规范定位、可处理数据范围、目的限制原则的适用、数据主体同意的规定、数据主体权利克减、技术性与组织性保障措施等方面确立了相对完整的法律规制体系。可以考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增设“科学研究”相关条款,同时,通过适当豁免研究人员的数据处理义务、附条件克减数据主体的个人权利以及调整同意模式,打造激励相容的数据处理行为要件,此外,尚需完善技术性和组织性保障措施以确保数据处理规范有序。 相似文献
422.
以2012—2019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对高管持股变动、技术创新与公司价值的关系进行分析。结果表明:技术创新投入与产出对公司价值均具有正向影响,并且高管持股变动对上述影响具有显著正向调节作用。对不同产权性质公司而言,国有上市公司技术创新活动对公司价值的影响和高管持股变动对该影响的调节作用显著低于非国有上市公司。基于上述结论,从政府补贴、公司高管业绩考核和股权激励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423.
本文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在省一级层面的实施作为政策冲击,研究稳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农业生产效率等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稳定的农地承包经营权能够增强经营主体对未来的确定性预期,保障各方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活跃土地流转并有效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第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促进了农户转出而非转入土地,农业生产效率提升主要源自稳定产权的直接激励效应以及由此带来的资源配置效率改进,稳定的农地产权能够促进土地有效流转,优化农户农业生产与劳动配置决策;第三,地权稳定性改革有效缓解了因人口流出与区位劣势造成的农业生产效率损失,显著提高了农户的务工收入以及整体收入水平。本文研究结论表明,合理的制度设计能够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村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配置效率。清晰的产权设计、合理的预期管理是实现市场化资源配置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424.
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借助共有制度,将单位与科研人员间的行政管理关系转变为民事法律关系,但从规范性视角而言,其存在三方面问题:①客体范围不清晰;②团队主体化与法律不兼容;③共有权行使缺少规范性建构。由于共有关系的运行依赖于客体合法性、主体有效性以及共有权行使规则的合理性,因此上述3个问题直接影响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的实践效果。基于政策法律化和法律政策化原则,在共有制度三要件的逻辑框架下,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目标,建议从3个方面进行完善:第一,通过修正《科技进步法》或扩大解释《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扩大试点单位享有的知识产权范围;第二,明确单位与科研人员的二元主体结构;第三,构建符合政策目标的共有权行使规则。 相似文献
425.
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的改革举措,开辟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路径。赋权之后职务科技成果共有权如何行使,成为当前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总结我国职务科技成果赋权共有在权源、主体、客体、程序等方面的特殊性,阐释职务科技成果共有权的规范行使要求,强调职务科技成果共同所有权行使目标的协调,进而揭示职务科技成果共同所有权行使的典型风险。研究发现:事前的风险防范需优化权属自治,引导科研人员和单位在赋权协议标准条款的基础上进行更加充分与细致的协商;事中的风险防范需加强动态管理,建立沟通交流渠道以促进协同防范;事后的风险防范需厘清各方主体的责任,落实风险共担以回应权责利的统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