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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正式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专利惩罚性赔偿制度建立之后,当下的重点应是在民法典和专利法确定的框架内解决司法适用中的进阶性问题,并在法教义解释中推动制度落地。基于域内外双向视角,运用多种法律方法释明以“故意”为表征的主观要件并细化以“情节严重”为要义的行为要件,分析比较基数计算的不同方法、倍数确定的实践要素以及惩罚性赔偿与法定赔偿的适用关系。分析发现,基于利益衡量考量应将主观状态限定为“故意”并作出合理解释,发挥FTO(FreetoOperate,专利自由实施分析)的作用以限制“故意”的适用范围。同时,在区分认定要素和赔偿要素的前提下对“情节严重”作出整体判断。在计算基数时合理考虑“差额利润法”的适用空间,在倍数确定时主客观双向考量实践因素,并将法定赔偿定位为纯粹的补偿性赔偿。解释论路径下构成要件的适用控制应当秉持积极审慎的司法原则,适时调适司法实践与专利政策的互动关系,实现要件之间的功能分隔与适法统一。  相似文献   
742.
743.
744.
5月底,北京缓解拥堵网发布消息称,于5月26日~6月8日征求意见,拟对中签不购车的行为采取惩罚性措施:一年或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摇号。虽然后来反对意见过大至今暂无措施推出,但已在市场中引起一阵恐慌。另据了解,前5期摇号约10万名市民取得购车资格,但仍有近8成的中签者并未购车。  相似文献   
745.
李翔 《金卡工程》2010,14(6):73-74
随着我国《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惩罚性损害赔偿确立了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位置。然而作为一种起源以及发展于英美法系的责任承担方式,惩罚性损害赔偿有其自身独特之处。它的目的在于惩罚以及震慑,而并不是补偿。为了更好认识其本质,掌握其客观运行规律,有必要对美国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历史发展以及理论基础进行探究,以此为鉴,从而更充分地发挥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功能。  相似文献   
746.
媒体观点     
《黑龙江金融》2011,(9):4-4
英国路透社:现在是中国抛售美国公债套现好时机美国公债市场周四大涨,同时还伴随着针对中国操纵汇率施实施惩罚的议案在美国参议院获得两党支持的消息,但围绕中国这个美国最大债主可能施加报复的惯有疑虑已经消散。  相似文献   
747.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流动的数据才能发挥数据价值,金融数据共享是数据流动的一种形式。金融活动中金融数据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之间、金融机构与金融监管机构之间共享,金融数据控制者对其所控制的数据的财产性权益期待是促进数据共享的动力。金融数据中有大量关涉个人信息的数据,而且金融数据安全关系到国家金融体系安全,在确保国家金融体系稳健和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金融数据权利赋予金融数据控制者,有利于促进金融数据共享,最大限度地挖掘金融数据价值。为平衡金融数据共享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应当以确定数据权属为底层逻辑,优先保障个人信息权益,并通过引进侵权惩罚性赔偿机制,调整惩罚性赔偿金分配机制和个人信息侵权公益诉讼规则,完善个人信息侵权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748.
749.
方乐 《保险研究》2023,(5):112-127
重塑保险人民事责任是治理不当理赔乱象的至关重要一环。其原因不仅在于超额赔偿责任具有充分补偿、足够威慑的内在功效,还在于社会共治框架下的其他手段各自存在规训盲区,而超额赔偿责任是对保险合同两造失衡地位的实质矫正。为实现体系内容的融贯和法律资源的简约,后民法典时代下超额赔偿责任的引入应采用改良后的违约路径:一方面,对保险领域中可预见标准的主体、时点及范围予以调整,将精神损害、可得利益损失、律师费用支出等损失纳入《保险法》第23条的“损失”范围,但允许保险人就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及多少提出抗辩;另一方面,待《保险法》的新一轮修改,以“故意”和“情节严重”为要件新构惩罚性赔偿条文。其中,“故意”之主观状态可由特定客观情形直接推定,除非保险人能作出相反证明。而“情节严重”的判定需综合考虑实际损害程度、客观损害程度、非正当性程度、市场秩序的受破坏程度等四方面要素。  相似文献   
750.
余强 《北方经贸》2023,(2):65-67
惩罚性赔偿制度起源于18世纪的英国,此后不断发展,逐渐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认可。该制度在1993年被引入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后,不断发展,适应中国国情,逐渐被广泛适用。然而惩罚性赔偿当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适用主体范围未厘清、适用客体范围不清晰、主观要件适用窄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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