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581篇 |
免费 | 1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财政金融 | 59篇 |
工业经济 | 50篇 |
计划管理 | 58篇 |
经济学 | 59篇 |
综合类 | 46篇 |
运输经济 | 2篇 |
贸易经济 | 151篇 |
农业经济 | 10篇 |
经济概况 | 146篇 |
邮电经济 | 2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5篇 |
2022年 | 6篇 |
2021年 | 10篇 |
2020年 | 10篇 |
2019年 | 9篇 |
2018年 | 6篇 |
2017年 | 6篇 |
2016年 | 5篇 |
2015年 | 13篇 |
2014年 | 40篇 |
2013年 | 39篇 |
2012年 | 57篇 |
2011年 | 45篇 |
2010年 | 47篇 |
2009年 | 40篇 |
2008年 | 42篇 |
2007年 | 32篇 |
2006年 | 38篇 |
2005年 | 35篇 |
2004年 | 16篇 |
2003年 | 21篇 |
2002年 | 15篇 |
2001年 | 15篇 |
2000年 | 9篇 |
1999年 | 4篇 |
1998年 | 1篇 |
1997年 | 2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1992年 | 2篇 |
1991年 | 2篇 |
1990年 | 2篇 |
1988年 | 2篇 |
1987年 | 3篇 |
1980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58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21.
华盛顿核安全峰会结束了,美国新的核政策首次承诺不对遵守《核不扩散条约》的无核国家使用核武,使其核打击对象减少到3类共10个:一是盟友和准盟友英、法、以、印度、巴基斯坦;二是潜在敌人俄、中;三是对手伊朗、朝鲜和叙利亚。为彻底掐灭伊、朝核武梦,美国寻找理由对伊、朝进行武装颠覆。 相似文献
122.
123.
2009年,美国、欧盟和墨西哥针对中国原材料限制出口案,在双方磋商未果的情况下.向DsB提起成立专家组,继而展开一系列的双方申辩.最终2012年上诉机构裁定中国败诉。自在该案进入磋商阶段伊始.双方一直围绕中国实施限制原材料出口的相关措施是否遵循wTO协定展开争论。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是两大问题:一是就出口关税等措施能否援引GATTl994第20条的一般例外原则;二是所实施的这些措施是否满足GATTl994第20条的例外原则及序言要求。 相似文献
124.
125.
正过去几周,日本和美国进行了一系列高端磋商,试图达成双边协定,以完成涵盖12个成员国的TPP协议。日本经济财政政策大臣甘利明分别在东京和华盛顿会见了美国贸易代表迈克尔·弗洛曼(Michael Froman),希望在奥巴马访日之前解决各种分歧。有关报告指出,日美双边高端会谈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两国之间 相似文献
126.
127.
128.
日本东亚经济合作政策新变化及前景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日本东亚区域合作政策的新变化
日本东亚区域合作政策新变化集中表现在与一些国家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同时,重推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EPA)为核心的‘行动计划”。战后,日本是奉行‘贸易立国”对外经济发展战略国家,早在20世纪60、70年代日本就曾提出‘环太平洋经济合作设想”,但对双边或多边FFA不大‘感冒”。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之后,日本开始认识到东亚区域加强经贸合作的必要性,从而对亚洲经济政策开始从过去只追求世界贸易自由化和单纯依靠WTO的政策向谋求区域经济合作的方向转变,开始积极疏通以自由贸易协定(FrA)为主轴的经贸合作渠道,参与和推动东亚经济合作。新世纪以来,日本东亚区域合作政策开始向双边与多边并举的方向演变。2001年起,日分别与新加坡、韩国进行缔结FTA相关谈判;2002年与新签署全面经济伙伴协定,同年底与东盟签订《全面经济合作的共同声明》,提出10年内与东盟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目标;2003年12月在东京举行的日本与东盟特别首脑会议上,日与东盟正式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并发表《东京宣言》,首次正式提出构筑‘东亚共同体”畅想。2006年以来,日本在对双边多边合作的同时,更多的精力放在推进东亚共同体构想上面。2006年初,小泉在众议院发表的施政演说中,提出‘‘主导”东亚区域统合‘新理念”,年末日本在首届东亚峰会上积极‘推销”加速构建‘东亚共同体”理念。2006年4月,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二阶俊博提出“东亚EPA构想”,主张在2008年起的10年内,建立包括澳新印等16国在内的超越东亚范围的EPA。2006年5月18日,日本内阁会议审议通过经济产业省提出的‘经济全球化战略”,这一战略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制定了‘EPA行动计划”,其主要内容是‘东亚EPA构想”和“东亚OECD构想”。同年8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10+3部长会议期间,日本经济产业大臣二阶俊博又正式向与会各国提出了这一建议,并在同年的东盟经济部长级会议上正式提出‘东亚EPA构想”。 相似文献
129.
毛萱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21,(3)
环境与贸易是WTO的重要议题之一。GATT第20条(b)款和(g)款作为WTO规则中应对环境与贸易冲突的条款之一,在争端中常为成员所援引,但最终却鲜少被成功适用,实践中难以真正发挥其平衡的作用和目的。除此之外,由于GATT第20条的起草距今甚远,在如今国际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下,部分概念的外延和内涵也产生了相应变化。因此,面对如今各国对环境价值的愈发重视,以及各种新的区域贸易协定的规则下对于环境更高水平保护的规定,要求在坚持多边自由贸易的前提下,合理发展对(b)款、(g)款的解释适用,以促进条文内容随时间的发展,也对WTO发展以及维持WTO在协调贸易与环境中的生命力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0.
晚近投资条约在序言、实体和程序等条款上确认与维护规制权逐渐成为一种普遍做法。投资条约中的规制权是国家主权在国际投资法领域的一种表达,是一国对外国投资进行规制的一般权利,而对规制权的限制只是一种例外。南北国家在晚近投资条约中所表达之规制权的目的有些不同;不过,它们的共同目的不是为了倒退至投资保护主义,而是为了纠正投资条约仲裁造成的国际经济秩序的一种非正常状态。为此,晚近投资条约对规制权的表达遵循关于国际投资市场体制的两项原则,这将会进一步推动可持续的国际投资自由市场体制的形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