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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教学方法之选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方法是科学的生命,教学方法是学科的生命,更是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生命。教学方法没有好坏、优劣之分。只有合理与不合理、适合与不适合之分。合理、适合的教学方法必须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为此,法理学教学必须杜绝单一死板的教学方法,选择多样灵活的教学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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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种法思考都不可避免的带有它得以塑造的历史气候”,中国法理学的发展从一开始就被不知不觉的限制在历史可能性与规定性的界限之内。中国法理学在发展之初,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移植西方法理学的模式,甚至盲目照搬苏联的学科建制模式,把“国家与法的理论”合二为一,法理学并没有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存在。从揭示这一现象并指明其危害入手,按照历史线索记述法理学的独立过程,从而用现代人的眼光对中国法理学的未来给予一个前瞻性的描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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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特色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度的加快,"人治"型公法体系受到强烈的冲击,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必须实现国家公法主体角色的转换.但这阶段所面临的任务是艰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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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理学教学改革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理学作为一门对法的知识总体的高度概括、比较抽象的法学理论课程,是学习和掌握各部门法学知识的入门向导,是培养专业法律人才正确法律观的基石,在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理论学习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由于法理学的抽象性、理论性的特点,学生们普遍反映法理学抽象难懂,提不起学习兴趣。为此,必须要对传统的单纯讲授的“讲义式”教学方式进行改革,以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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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行政在国家行政活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其合理构建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深远影响。本文针对我国公路行政中行政主体确定不明的问题,运用行政法相关原理,在法理学基础上对我国公路行政主体进行界定。使我国公路行政主体内容更加明确,权责更加清晰,从而对我国的公路行政有所脾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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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作为一门对法知识高度概括、抽象的法学理论课程,是学习和掌握各部门法学知识的入门向导,是培养专业法律人才正确法律观的基石,是高职院校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由于该课程理论性、抽象性和概括性的特点,传统的、单一的教学模式凸显出众多弊端,文章针对上述弊端,从高职院校法理学课程合理定位进行分析,结合法理学自身的学科特点,综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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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78年中国法理学走上正轨开始算起,我国的法理学已经走过了三十年.回顾法理学这些年的发展历程,有许多令人欣喜的成果,但我们也应冷静地看待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正视这些问题并揭示其背后的制约因素至关重要,有利于我们明确中国法理学未来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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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约翰·奥斯丁的思想进行了概述与评析。指出奥斯丁著名的理论贡献在于对"实在是之法"(lawasitis)和"应该是之法"(lawasitoughttobe)的区分。即国家的法律不是一个理想,而是实际的存在,不是"应该是",而是"实际是"。该观念明确在普通法的法理学中得以确立,是奥斯丁的功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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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建设一直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难题,但在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中,始终没有对违法建设进行明确的法律界定。为了有效遏制和查处违法建设,亟需从法理学角度对违法建设的要素合理分析,根据违法建设的性质进行合理的分类和法律评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