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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2.
职务发明制度作为调整企业与雇员主体创新成果归属与利益分配内部利益机制的主要专利制度,其正当与否决定着是否能够有效激励创新,本文从职务发明制度中主体利益之间失衡问题,即职务发明归属的划分及权利归属上有失公正入手,剖析职务发明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一些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3.
法国是世界科技强国之一,科研与创新体系完善。法国国立科研机构是科研的主力军,创造了大量的知识产权。专利作为保护科研工作中知识产权的一种突出形式,其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影响,为法国科技可持续发展的保驾护航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旨在从法国国立科研机构的角度介绍法国知识产权政策,尤其是对职务发明的权属认定和利益分配的优点进行浅析。  相似文献   
24.
我国职务发明专利权属是根据"雇主优先为主,约定归属为辅"的模式确定的,该模式侧重和倾向于职务发明专利的创造,但不利于职务发明专利的转化实施。主要原因在于该模式容易产生职务发明权属争议,人为割裂发明人与职务发明专利之间的联系,也在实践中容易造成发明人创造意愿与职务发明成果实施之间的"错位"。为了促进我国职务发明专利的市场转化,有必要对我国职务发明专利权属制度进行一定的改革,如增加约定方式将部分职务发明专利归属于发明人;探索发明人与单位共同申请职务发明专利权的形式;同时积极探索职务发明成果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发明人的被奖励权前置升级为知识产权,提高发明人转化职务发明成果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25.
学生群体是高校科研工作的重要力量,我国长期采用职务发明制度来规制科技创新成果权属,却忽视了学生与高校间不具备雇佣关系的逻辑前提,加之高校凭借强势地位进行扩权管理及师生群体默认“代际补偿”等原因,共同导致以补偿制度掩盖权利对价不公的非逻辑理性制度长期存在。因此,重构高校学生科技创新成果权属模式应摆脱职务发明制度思维的桎梏,重新回归发明权属一般规则。同时,基于学生对教师依附性及高校对科研过程物质支持的考虑,构建两层次法律规范——科技创新成果权属依据学生创造性贡献进行初次分配,再由高校与学生约定权属划分,法律仅规定“缺省规则”兜底。该模式既符合权属分配正义,又可以促进成果转化,是较为理想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26.
熊婷  周艳 《金卡工程》2009,13(4):167-168
针对我国现行的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制度规定了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属于单位的原则.在这种原则的指导下,单位与研发人员之间实际上就构成了委托代理关系.本文通过运用信息经济学中的监察博弈模型对以上两者之间的进行分析,说明在追求目标一致上怎样使得两者都有各自的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27.
职务发明专利权共有制有其难以克服的缺陷,且对企业的研发活动有严重的负面影响;通过实行共有制来保障职务发明人的利益的预期目标也难以实现,因而其可行性令人怀疑。  相似文献   
28.
29.
发明专利的有效量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一个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通过对东北三省与苏浙鲁粤四省在发明专利有效量方面相关指标的比较,可发现东北三省近年来科技创新能力相对不足的主要表现。而其原因主要在于:东北三省科研和创新的规模效应较弱;东北三省创新要素投入长期不足;东北三省创新活动主体职务发明的经济效应较弱。为扭转东北三省职务发明有效量不足、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应整合东北三省的创新资源,在局部地区或个别产业培育科研和创新的规模优势,加强科技创新的要素投入力度,积极引导和激励企业增加科技创新活动。  相似文献   
30.
职务发明的利权归属问题一直以来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现行国内外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有三种典型模式:雇主优先模式、约定优先模式和发明人优先模式。专利制度以公平正义为其追求的价值目标,但其所追求的既非单纯的公平又非单纯的效率,而是整体价值的最大化。文章提议缩小职务发明归属的认定标准,增加发明人的权利;健全职务发明奖励制度,加大公权力干预的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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