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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第二届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成功举办,本届金博会搭建了金融机构和企业与居民交流的平台,对宣传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市民金融素质具有积极的作用。
本刊选发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蔡鄂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刘新华在此次会议上的发言。他们从不同的角度,阐述了为创造有利于金融稳定、金融持续快速发展的生态环境而共同努力的决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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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在总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2003年证监会令第16号)实施两年多的情况以及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进行审核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证券法》对发审委工作提出的要求,审议通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证监会令第31号)。此举旨在提高股票发行审核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保证在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的发行(以下统称股票发行)审核工作中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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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2014,(8):78-78
1、《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2014年7月4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1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并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每季度终了后30日内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时间为2年。2、《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2014年7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重新制订后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4号),并自2014年8月8日起施行。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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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发表署名文章,称将提高机构资金入市比例,推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入市。下半年及今后一段时间,证监会将全力以赴做好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工作,努力提高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机构资金的入市比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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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争平 《中国棉麻流通经济》2007,(1):25-28
郑州商品交易所(简称郑商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是国务院批准的我国第一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1998年8月被国务院正式确定为全国三家期货交易所之一,归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目前郑商所共有来自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的会员220多家,交易品种为小麦、棉花和白糖。 相似文献